岂可用“画数字”方式解决穷人的饥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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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6:53 国际在线 | |||||||||
作者:郭之纯 3月28日,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坚在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上披露:目前全国农村仍有2365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处于年收入683元至944元的低收入群体还有4067万人,两者合计6432万人。我国的扶贫工作已由解决温饱为主转入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并重的新阶段。(《新京报》3月29日)
根据这段表述可以知道,那4067万年收入在683元至944元的庞大人群,并没有被列入“没有解决温饱”部分,而是被归入了“巩固温饱”群体之列。然而,如此分类法却让人疑惑:从满足“饱”的条件上看,当前大米价格普遍在每公斤1.5元上下,小麦面粉则每公斤1.8元左右;大量反季节蔬菜的出现,在丰富了人们菜篮子的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蔬菜的整体价格。从满足“温”的条件上看,近年来煤、电、油和液化气在不断涨价。在这样的物价环境下,年收入683元,也即每月全部的可支出费用只是56元、每天仅合1.87元——这样的收入水平,能够取得哪门子的“温饱”呢? 即便按年收入944元这个“低收入群体”的上限标准,每月也只不过是78.6元,每天只合2.58元——如果在城市,这么点收入甚至还不够买张地铁票。所以,将年收入683元至944元者称为“低收入群体”而不是“没有解决温饱”者,即便不参照世界银行“每人每天生活费低于一美元”的贫困标准,也不考虑这样的低收入家庭也可能有人会上学、生病和进行人际交往,无疑也是极其不准确的。 在笔者看来,还又不仅仅是个“不准确”的问题,而且还极其不慎重。用一个背离实际的数字标准,强自将一部分实际不温饱者归于“温饱”,既有着对穷人权利尊严的漠视,也暗含对有关部门责任的推卸。 面对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如果只是在地上画一张饼让其“来之食”,无异于对饥者的羞辱。同理,用“画数字”的方式让一部分不温饱的人“温饱”,也具有着相似的羞辱意味。免予饥饿、享有适当生活水准、享有基本的医疗,是一个现代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现代文明政府应该提供的基本福利。在这个不切合实际的温饱标准的另一面,存在着对穷人权利尊严的漠视。 “温饱”与“不温饱”,两个词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一个在红线以上,一个在红线以下——“不温饱”是一个必须不惜代价解决的问题,而温饱之后的“发展”就没有这么急迫。所以,如果明明一些人仍然处于饥饿寒冷之中,却故意视而不见,乃至还用“画数字”方式硬塞给其一个“温饱”的概念,给与其“数字型温饱”,这首先就已经降低了政府部门的扶贫责任。 如果我们勇于承认年收入在944元(甚至一个更高的数字)以下的群体,都应该被视作“没有解决温饱”,许多政策无疑要调整,而且公车浪费、公款吃喝、赎买式车改等将愈加失去其道义上的合理性,政府的扶贫责任就要平添数倍。而在一个完全不合理的温饱数字标准下,这一责任却已经大大地被淡化、减轻。这同时掩盖了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有违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所以,面对贫穷还是坦然些比较好,承认贫穷并不可怕,但千万别给穷人“数字型温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