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工利益乃政府为政之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晓善 如火如荼的城市化进程中,谁来解决1.2亿农民工的安居问题?当然需要各级政府的努力与强力介入。如何化解城市发展需求与贫弱者利益之间的矛盾?这正是考验政府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现实命题。 无须赘言,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善待农民工,利用各种渠道、措施改善他们作为城市一员应当享有的基本生活
从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农妇“讨薪”而引发的清欠风暴,到各地着力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的探索与尝试,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关注焦点问题的转移,无不显示出政府在帮助贫弱者中担负起越来越重的责任与道义。然而,即便在各地农民工公寓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关爱农民工社会整体氛围空前高涨的今天,仍然应当不断审视与重申,政府在关爱1.2亿农民工的城市生活问题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责与利、政道与政绩之间的选择,往往存乎一念。事实上,仍然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眼睛只向利看,向高楼大厦看,向一笔笔漂亮的政绩看,当个体利益或者群体利益成为政绩工程的绊脚石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以牺牲个体利益乃至群体利益来换取他们所谓的政绩。此前就曾有媒体报道,某市两年前树立的农民工公寓典型,两年后的今天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面临作为违章建筑被拆除的命运,而居住在公寓里的几千农民工,有人无奈之下只得住进菜窖。 我们所提出的城市化目标中,很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让更多的农民工在城市安居。如果在这一目标实现的进程中,拆掉了破烂不堪的城中村,清理了存在安全隐患的简易公寓,却没有同时为农民工提供适合的住所,迫使他们增加城市生活成本,甚至无力承担城市生活成本,无疑与城市化进程的初衷相悖。 从社会学角度看,城市生活是立体而全面的,城市需要农民工提供城市运转所需的服务,那么,不管是主观抑或客观“驱赶”他们出城的做法都是不恰当的。城市化不是简单的高楼大厦林立,而是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们和谐共处的立体社会。对于拥有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中国而言,究竟应当采取怎样的城市化战略,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更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利益,都是现代服务型政府所应正视的艰深课题。 运用有形的手引导市场无形的手,才是各级政府部门解决农民工城市生活问题的正确思维。让更多的农民工安居城市,我们就必须少做几项追求表面浮华的政绩工程,少建几个大而无当的花园和广场,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真正用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医疗问题和子女受教育问题。可以想像,如果各地政府部门能够建造一大批简易实用的住房廉价租给农民工,能够在农民工聚居地设立低价甚至免费的医院和诊所;能够让农民工子女和市民子女一道在宽敞的教室里相邻而坐,这该是一幅多么充满温情的和谐社会景象。完全依赖有形的手不可能包揽所有农民工的生活问题,但用完全推向市场化的无形之手调节,显然有失政府责任。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解决了多少,农民工的医疗设施是不是健全,农民工的子女就学有没有困难,这是衡量地方政府是否将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利益看待的试金石。从这一意义上说,关注农民工的民生问题,不仅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政府官员必须恪守的职业操守和为官之德。(编辑: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