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好政府不再是奢侈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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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04 浙江在线 | |||||||||
据奥运立法协调组介绍,在2008年第29届奥运会期间,城市的管理和执法需要有法可依,要让奥运期间来北京的人知道,在这里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同时也要让执法人员明确自己的执法范围,使执法人员在遇到各种事情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见《北京娱乐信报》4月11日) 早在两会期间,就有官员透露说,北京已经启动奥运立法计划。过去举办大型活动
奥运立法摒弃了传统行政的逻辑。传统的行政管理是一种"以力压人"的模式,强制手段的广泛使用是其典型的标志。这种以管制为特征的全能统制型政府管理模式,雄踞于社会之上,在行使国家职能的同时,还蚕食着社会的自主性空间。政府以利益总代表和权威分配者的身份,对社会、企业和公民实施全面彻底的支配性管理,这就是政府习惯采用行政命令方式举办重大活动的根源所在。奥运立法,并非把法律当作了工具,相反是对政府崇拜和迷信的反拨,有利于消除政府的那种可怕的自负--没有什么是政府不能管的,也没有什么是政府管不好的。 单靠行政命令方式限制公众行为,已经导致公众产生对举办大型活动的不满情绪。因为在单向度的"命令-服从"管理模式下,行政相对人极易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久而久之,这种不满将积聚成强烈的对抗心理。在这种状况下,无法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更无法达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均获得最大化的效果。而法治则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期待。 由行政命令到奥运立法,是政府从扰民型行政走向亲民型行政的转变。传统管理模式下的政府由于崇尚权力和强制,以权力为中心,依靠行政命令,颐指气使,具有明显的官本位色彩,造成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是"扰民",而非"亲民"。奥运立法则会大大缓解这种状况,并且其实施过程也是一个政府与民众平等对话、相互沟通的过程,体现出对民众的关怀和尊重。因此,奥运立法有利于改善官民关系,重塑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传统的扰民行政模式将转变成亲民行政。 毫无疑问,好政府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所在。尽管非常稀缺,但是有理由相信,法治,也只有法治才能让好政府不成为奢侈品。期待由行政命令到奥运立法的转变,成为塑造好政府的范例! 作者: 朱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