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韩流”看女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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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20 南方报业网 | |||||||||
近年来,时尚中常裹挟着一股“韩流”,“哈韩”也是时尚一族的趋向。尤其是随着《大长今》等多部韩剧的播放,产生的影响更是广泛,其中之一是使人们得知韩国深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是个非常典型的男权社会。人们由此而感慨韩国经济虽然发展迅速,但社会和思想却改变缓慢,尤其是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极不平等,男尊女卑的父权制传统仍根深蒂固。
然而就在上个月,韩国现任环境部部长韩明淑被提名为总理。如果这一提名获国会的批准,韩明淑将成为该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而更早些时候,在韩国议会选举中,大国家党的女领导人朴瑾惠和其他反对党一起大获全胜,成为在议会中占据决定地位的力量。如果朴瑾惠能继续向前迈进,参与竞选获胜,韩国历史上出现第一位女总统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就对于男权统治社会产生的冲击来说,这两宗情况不仅产生了相当的震动,也是可圈可点的,甚至有人就此断言,“21世纪的韩国是属于韩国妇女的”。这两位有可能成为韩国总理和韩国总统的女性,虽政治上属于不同党派,并带有政党竞争、博取选票的权宜之计的色彩,但却都与女权主义运动有紧密的联系,而这一运动又与韩国近30年来社会民主化进程结合在了一起,充分显示了女权主义理论与实践对当代社会的积极推进作用。 韩国与中国有相似之处,在历史上都曾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性别不平等制度渗透、控制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韩国家庭中,丈夫是法定的“一家之长”,妻子唯有俯首贴耳,唯命是从。若稍有不慎,妻子就会在丈夫的怒斥之下去写“天”字,即确认丈夫是自己的“上天”,必须将丈夫的意志当作“天意”,凡事只能顺从于“天”,不得有违。 强势的父权制不仅表现在观念和文化上,还体现在维护父权制的“刚性”制度上。在韩国“户籍登记制度”、“户主制”等民法法律中,父权制表现得尤为强烈而顽固。如户主制度规定,户主的继承顺序必须是先男性、后女性;先是与原男户主有较近血缘关系的,后是血缘关系较远的。到上世纪90年代,关于户籍登记制度和户主制的法律都还未得到改变。原因是一些男权主义者借口必须保留世代流传的儒家伦理传统,并以维护社会和家庭秩序稳定为由,一再阻挠相关法律的修改。 为此,韩明淑等170名女权主义者在1997年发起了“父母姓氏共用运动”,强调不可否定母亲对子女养育的意义,倡导在为子女起名时共用父母的姓氏,这一运动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以父母双方的姓氏为子女起名一时竟蔚然成风。直至2002年,韩国的妇女部、法务部等机构联合开展了“促进废除户主制”的规划,听取各方意见,着手修改法律,并且向国会提出通过民法修正案。最终,使这些包含性别不平等内容的法律得到了修改。 3月份被提名为总理的韩明淑,就是在此背景上成长起来的女权运动领袖。她从上世纪60-70年代就开始参与女权运动和社会民主化运动,为政治理想坚持不懈,甚至入狱,在顽强的斗争中逐渐成长为享有极高声誉的女权运动领导者,对政府和大众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金大中执政期间,韩明淑出任了政府妇女部首任部长,负责制定并通过了《21世纪男女平等宪章》、《妇女发展基本法》、《男女平等雇用法》等法律法规,为争取韩国妇女在各方面的平等权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卢武铉成为总统后,韩明淑担任了环境部部长,继续为争取妇女权利、男女平等而努力。为了推进修改“户籍登记制度”和“户主制”,她与妇女团体一起提出了女权主义的口号:“每个人都可以代表自己”,“一人一户籍”,并要求废除关于设立户主的规定,废除子女必须永远登记在生父的户籍内、老年寡妇必须登记在其儿子的户籍内的强制性条款,必须规定女性也可作为家庭的代表人、女儿也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利,等等,鲜明而坚定地体现了现代韩国女性对社会正义、民主化及普遍人权的强烈诉求。 这些,是否也属于“韩流”的一部分呢?“哈韩”是否也对此也“哈”一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