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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别墅拷问基层政府角色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0:02 红网

  近段时间,有关农村别墅的新闻不时闯进我们的视野:四川省绵阳市日新村小区农民负债住豪华别墅,为三餐发愁;福建省漳州市西坑村举债建山区别墅,村民闹心;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农民住欧式豪华别墅区,负担不起纷纷搬出……

  农民能住进别墅本是好事,之所以不被农民认可,就在于这都不是农民自己的意愿,而是一些地方官员“强为民做主”的产物。正如有批评者所指出的,在“政绩冲动”的驱
使下,农村别墅无疑是当地某些政府领导的“政绩牌坊”,建别墅、树典型就成了眼下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的当然“路径”。在笔者看来,这种“路径”正是基层政府角色错位的结果。

  对于政府权力的定位,随着我们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建设服务政府、有限政府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这是由于权力的角色定位决定的,政府的权力从根本上是属于人民的,这在我国的宪法中,以及政府的根本原则中有了深刻的体现。所以,既然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权力就应当为民服务。后农业税时代,基层政府的定位是“服务型政府”,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基层政府官员,也应该做农民发展的伙伴,以为农民提供服务为己任。因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该做哪些事是本应由农民自己来回答的。可让人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听不到最有发言权的农民的声音,只有政府一厢情愿的、独断专横的大包大揽,农村

别墅只不过是这种现象的一个缩影而已。

  究其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均属于“资源汲取型”,整个国家的治理体制服从和服务于向农村汲取资源,以农业哺育工业,以乡村支持城市。因而,基层干部的工作习惯是向上看,根据“上面”的要求开展工作,对下的重点就主要是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就是所谓的“要钱、要粮、要命”。在长期的固定行动模式中,基层政府成为一种管理型政府——下级对上级的意见只能是绝对服从,否则乌纱帽难保;基层干部形成了一种权威型人格——自上而下拥有绝对权力而无相应的义务,由下而上只有绝对的义务而无相应的权利。

  于是,在这种体制下,农民缺乏真正属于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在面对基层政府时,往往缺乏话语权,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弱势地位。这样,农民对基层政府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正常的监督方式,以至政府的逼民就范行为总是逍遥法外,脱离实际的农村别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也就不难理解了。

  逼民就范,不从实际上考虑民众的真正需求,很可能使好的政策流于形式,甚至走向反面。农村别墅的尴尬再次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它也再次提醒我们,不去除基层政府官员权威型人格,政府向服务型转变就可能是天方夜谭。而这个转变不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恐怕也只能是个美好的口号而已。

稿源:红网 作者:马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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