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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免试升学鼓励中学生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0:06 红网

  今年北京市见义勇为学生可直升示范高中,这是4月13日 《北京晨报》刊发的一条消息。

  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学校应该培养学生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学生也应该以见义勇为为美德。不过,用“可直升示范高中”来鼓励学生见义勇为,似有不妥。

  见义勇为,在我的印象里是很冒风险的事,也是相当危险的事。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作为初中生都是难以承担起见义勇为这重负的。所以,我始终以为见义勇为是属于“少儿不宜”的事。比如,歹徒抢劫,一个初中生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和歹徒交手,不但难以制止歹徒的抢劫行为,反倒会受到伤害,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还比如,发生了火灾,一群孩子见义勇为,奋不顾身地去救火。孩子们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常勇敢的,但是熊熊烈焰会无情地伤了他们,甚至夺取他们的生命。这不是我坐在房子里无端地猜想,而是有活生生的事实发生过。广西的少年英雄赖宁不是在救火中壮烈牺牲了吗?据统计建国以来在见义勇为中的少年英雄里,与坏人英勇斗争而牺牲的有9人,舍己救人牺牲的有14人,救火牺牲的有5人。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组织等都规定今后不许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培养孩子们见义勇为的美德。但是培养孩子们见义勇为的品德并非是鼓励孩子们奋不顾身地去见义勇为。我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而是必须厘清长期以来我们在这方面教育中存在的误区——一味地鼓励孩子们勇敢斗争。我们应该向孩子们灌输见义勇为是做一个人必须具备的美德的观念,应该向孩子们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并号召向英雄们学习,但是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也应该教育孩子们珍爱生命,让他们懂得生命的重要,见义勇为不能以牺牲年幼的生命为代价;告诉他们少年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让他们懂得正处于发育期的少年是不宜勇敢斗争,冒险见义勇为的;告诉他们面对危险而如何正确、科学、有效处置的基本知识,让他们面对罪犯、火灾等突发事情时,如何智慧地见义勇为。一句话,就是对孩子们见义勇为的教育最主要的是让孩子们明白见义勇为是做人必须具备的美德,见义勇为是光荣的,并形成见义勇为的意识,同时必须教育孩子们见义勇为必须以珍爱生命为前提,机智地、智慧地见义勇为。

  中小学生是没有成年的人,是需要我们予以保护的孩子。这是法律赋予给我们的责任。所以,我们不能以培养孩子们的道德品质为由去超越法律,用“见义勇为可直升高中”鼓励需要我们保护的孩子们去见义勇为。我们不能用侵害孩子们利益的方式去培养孩子们的良好道德品质。若不然,既伤了孩子,又不利于培养孩子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我们难道还不能从长期教育的误区里走出来吗?

稿源:红网 作者: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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