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何啃不动沃尔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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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35 东方网 | |||||||||
最近,中共中央高层对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并发表讲话。据此,全国总工会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外资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 外企工会的组建任务十分艰巨。据悉,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十余万家,已组建工会的不过三成,其中从业的职工达到两千多万人。尤其恼人的是,沃尔玛、柯达等一些知名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工会难啃的“钉子户”。早在2004年,全总就要求沃尔玛
按说,外企建立工会完全有法可依。《工会法》明确规定,职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外资企业法》也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那么,为什么我们至今啃不动沃尔玛们呢? 一些地方政府重资本,轻劳动,片面强调所谓的“投资环境”,忽视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为了招商引资,有的甚至明文规定,外企“可以暂缓组建工会”、“五年内可不参加社会保险”,担心挫伤外商投资的积极性。试问:我们自己患了“软骨病”,怎么啃得动沃尔玛们? 柯达至今也没有建立工会。它辩称研究过中国的《工会法》,工会是工人“自愿组织”的,如果员工提出组建工会的申请,应该是向上级工会组织申请而不是企业管理层,更不是由企业股权持有人或者管理层提出,柯达公司没有任何阻碍员工自愿成立工会的行为。 柯达回答得狡猾,然发人深省。是呀!一则,组建工会是员工的事情,我们为什么总是先去找老板老总?!中国工会与外商是“合作双赢,共谋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离不开工会。组建工会,我们期望得到外企老板老总的理解与支持,但绝不是批准。二则,不可否认,目前中国工会在外企员工、特别在白领中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他们缺乏要求参加和组建工会的强烈愿望。工会宣称自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工会应当以维权的实际行动来动员、教育、组织职工群众。 但是,工会干部因维权而遭打击报复、被炒鱿鱼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工会连自身的权益都难以维护,怎么可能让外企员工普遍认同工会能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呢?!我们该从工会现行的体制、机制以及法制上好好反思了。 作者:过哲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