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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网络江湖的权利脸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3:01 中国青年报

  我一直认为,电影《无间道》最大的精彩,就是制造了一句魔咒般的名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神奇的互联网时代,这句咒语的魔力已经很容易就能找到注脚:“混”与“还”的周期在缩短,乃至“报应”的方式也变得直截甚至可控。譬如,眼下国内有数十位曾经见异思迁的“负心人”,就大约已经陷于这种人为操纵的“报应场”———近日,有人在某网上社区连续发布帖子,号召女性勇敢地公开那些见异思迁“花花公子”的真实姓名、住址等信息。据悉,迄今已有数十位“负心人”上榜。(《信息时报》4月15日)

  那些“上榜者”对此作出了怎样的反应尚未得知,这一做法就已经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对此议论不一,褒者和贬者均已经无从计数。有人对此非常支持,同时也有不少人觉得太过激烈,无数的“板砖”在纷飞,无数的“口水”在横流。过程中,有人祭出了“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武器,有人则抬出了“恶须有报”等道德大棒,迄今仍是谁也不能说服谁,看不出哪方能够占上风。

  在笔者看来,如此一桩事件,虽然具有网络上经常发生的“口水战”的一切特征,然而意义和其他的“口水战”大有不同。这是一起特殊的事件,因为它提出了几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让人们的法律观、权利观、自由观等经受一场不小的考验。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到底应该为自身和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划定一个怎样的边界?应该如何认识或引导互联网所导致的人们主张权利方式的转变?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主张权利的方式,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权利边界。“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互联网率先在“话语权”方面大致做到了“均贫富”,这直接导致:在网上每天都有真相被揭露,每时都有精英被批判,每刻都有权威被冒犯,许多人因为网络而失去了光环,失去了权威,乃至失去了面子。典型如“馒头事件”、“韩白之争”等。而与此相伴生的,是有相当多的人被透明化,相当多的事件被公共化,从而有相当多的权利难免陷于这样或那样的尴尬。可以说,在这样的“E时代”,诸如“隐私”、“名誉”等相当多的权利,已经被赋予了全新的脸孔或被暂时模糊化,变得让人一时难以清晰地辨认。

  譬如此次的揭发“

花花公子”事件,就已经让传统法律层面所理解的“隐私权”、“名誉权”等遭遇尴尬:见异思迁的“花花公子”们被曝光,违法吗?这还真是很难说。据4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这样的做法,其实并非国人首创,在美国、英国等地,与之内容和操作方式相同的“女人不要约会他”网站,早已经人气十分旺盛,平均每天点击率超过20万次,每天都有900多名“负心汉”被添加到“黑名单”上。

  所以,如此一桩事件,堪称网络时代权利存在方式的一只麻雀。我们应该对这只“麻雀”从法律、道德、文化等层面进行全面的解剖,看此前的一些权利概念到底已经发生了哪些改变,或是否必须要作出进一步改变。而且,无论这些“改变”到底利有多少、弊有几分,都既不能无视之,更不能粗暴对待之。换言之,对“E时代”的“权利新脸孔”,我们必须正视、作出客观分析。因为“E时代”是“不容分说”的。无论我们是否情愿,“E时代”都已经挟风裹电突兀而至,网络精神已经以一种无可抵挡之势开始挑战生活、干预现实,根本没有给任何人以回避的机会。所以,对待那些“权利的新脸孔”,既不能以法律名义一否了之——那将是僵化的;也不能因为其难以控制而完全放任自流——那将是危险的。

作者: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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