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八成多纳税人感觉“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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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0:07 红网 | |||||||||
从4月11日起,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新闻中心联合实施了一项名为“在中国,纳税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截至发稿时,共有4715人填答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几年来,您作为纳税人的感觉是: 感觉“亏”,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占83.4%。(《中国青年报》4月17日) 从1992年起,每年的4月被定为税收宣传月,到现在屈指算来已有14个年头了。然而,
之所以纳税人漠视自己的权利,一方面说明国家税收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尚需要国家职能部门继续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同时表明纳税人行使权利的制度环境因素不太理想,笔者以为,就目前而言,社会制度环境是导致纳税人放弃行使权利的主要因素。 从宏观角度来讲,纳税人拥有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两方面。所谓政治权利,即为公民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人权和监督权等等。就目前而言,国内纳税人能普遍享有这些权利吗?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纳税人所得到的权利至少被打折了。比如说最近发生纳税权利觉醒代表蒋石林,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县级市,隶属于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可是他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时,却受到让常人难以忍受百般刁难。 所谓经济社会权利,从社会主义制度诞生始,它的优越性就充分体现出来——包括公有住房、公费医疗、义务教育……如今,作为企业,要负担诸多税种的税负,作为个体,还要从微薄的收入中缴纳个税,公民即便有了存款也要向国家贡献利息税……而我们社会福利却在逐步减少——福利住房没有了,公费医疗“市场化”了;教育“产业化”了,昔日社会主义的“三大件”变成了压在百姓头上的“新三座大山”。正如网友所质疑那样:“都说税款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民我看到了,可是用到哪儿了?”作为纳税人,是有权力知道的。试想,谁愿意当一个稀里糊涂的纳税人呢? 要唤醒纳税人权利意识,首先政府要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让纳税人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让纳税人了解税干什么去了,政府的钱花在了何处,将纳税人的钱纳入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的管理,这才能把维护纳税人权益落到了实处。唯此,于政府,会促使它在决策时要问计于民,合理使用纳税人血汗钱,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于民众,会大大增强民权意识,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作者:吴睿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