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剩饭的民工,集体下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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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17 南方新闻网 | |||||||||
4月10日,媒体揭露了北京海淀区gate新中关工地上11名民工连续3顿饭菜中有包工头们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的新闻。十天过去了,事件有了新“进展”:就在媒体曝光当晚,11名民工便接到了“离开”的通知。 对于“吃剩鸡骨拌饭”劣行的恶心才下心头,新的愤怒再涌胸间:自由的社会允许有人嚣张,但进步的社会绝对不该允许有人嚣张到如此程度——今日新中关工地展现的一幕,让
更可悲的是,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套“程序合理”:项目方说,报纸登出民工吃剩饭的消息,给单位带来很大负面影响,考虑到单位信誉,决定同吃剩饭的11名民工所在的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劳务公司说,11人离开是因为“工程结束了”。都是振振有词,堂而皇之。 新春伊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以如此高度关注农民工问题,各界好评如潮。在如此一股关心农民工的“东风”中,11名农民工“觉悟”了,试图反抗包工头的歧视,于是把吃剩饭的消息捅给了记者。他们得到了舆论的支持,却仍然在国人瞩目之下,憋屈地“离开”,承受着连剩饭都吃不上了的苦果。 面对“农民工很喜欢吃剩饭剩菜”的嚣张,卫生部门说“只是一个道德问题”,网民说“剩饭里装着监管部门的冷漠”,学者说“剩饭里吃出‘三宗罪’”,你说我说大家说,很多人热心地关切,但“坐而论”进行舆论谴责容易,谁能真的“起而行”到他们的面前,伸出援助之手? 对于农民工权益的认识,不仅仅表现在文件当中,不仅仅表现于一些部门的汇报数字当中,而恰恰表现在像这样一个个“剩饭事件”的个案当中。“剩饭事件”再次警示我们:把措施写到红头文件里,跟真正落实还相差甚远,如果光有宏观的一条条规定,没有具体落实的办法,我们甚至面对一碗摆在面前的“歧视饭”也束手无策。 作者:毕诗成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