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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当好官,就不要搞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36 云网

  □毕 舸 (北京 媒体从业者)

  近来席卷北方的特大沙尘暴,以及媒体披露的“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让中国环境已发出最后警告的严峻现实,裸露在公众视野中。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接受采访时,语重心长地说了这么一句话:“要想当好官,就不要搞污染。”(4月20日《新京报》)

  周生贤更用“当好官不搞污染”这句大白话,将执政者的政治伦理底线和盘托出。在许多地方官员面前,有两条泾渭分明的价值线条。一条是沿循传统的官员升迁路径,通过GDP增长,觅得提拔重用的机会;另一条是经济环境并重,以生态改善、公众福利全面提升等价值指标,为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这两路价值线条存在诸多抵牾之处,一路的伸张必然带来另一路的紧缩。周生贤设想未来的环保硬指标渗入地方官员选拔体系,让那些将环境踩在脚下的“GDP官员”不得重用,但他却忽视了另一个规律:一旦地方官员无法定期交纳数据上跳的GDP答卷,他所面临的不仅是无法提拔,而是下课丢官的更大风险。

  笔者不得不指出:目前的环境治理思路,也可能走上另一条歧路——环境治理的泛行政化。表现出在执法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阙如,一味强化行政处罚的能效。行政处罚往往容易受各种力量博弈的制衡,陷入幕后交易的层层疑云之中,表现出时滞性和弱化性。“环保风暴”施行数年,至中央领导亲自过问的“白洋淀污染事件”,才有区区十名地方官员遭受程度不等的行政处罚,不可逆的生态损失已然造成,无数民众的身体伤害无法挽回。

  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意味着法律不能剥夺环境污染者的再犯能力,法律的特殊预防功能就失去了功效,法律的一般预防作用也无形中降低。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状的存在,必将造成“要升官靠污染”的病态状态继续延续。

  综观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的法治进程,均已对各种污染环境现象进行界定,规定各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屡犯不悔者课以严厉的刑事处罚以及巨额的民事赔偿,让他人不敢再以身试法,法律达到了其特有的威慑功能,环境保护也因此走上良性轨道。

  要扭转“当好官不搞污染”抵不过“要升官靠污染”的荒唐现实,出路在于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如周生贤所言:“形成覆盖环保各个领域、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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