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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兴:房市调控的关键是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4:58 浙江在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下简称“意见”),并从6月1日实施。“意见”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新建楼盘90平方以下房型比例、开发商自有资金比率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东方早报》5月30日)。

  其实,从这个可说是“国六条”实施细则的九部门“意见”条款中可以看出,国家
对房市的调控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因而就此意义讲,如果把“国六条”比作房市调控的“号角”的话,那这次九部门“意见”的施行,就是这次调控的“冲锋”开始。所以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房市的变化肯定也将随之而来。

  但是要注意的是,以房市调整的历史情况看,由于

房地产市场中的关系盘根错节,利益相当复杂,政策的具体落实不仅涉及房产
开发商
、银行与地方政府,且地方政府不仅是现有房市利益的受益方,同时也是具体宏观政策落实人。因而在此条件下,当房市调控政策调控有可能损及其相关利益时,受损方就会本能地对相关调控采取各种方法予以抵制,而且当这种“抵制”可能对多方利益有利时,他们还会组成相关的利益“联盟”,以得到尽可能多的利益、或尽可能的少受损失。而在房地产市场,这种利益关系不但存在,并且已在相当程度上不仅为预售
商品房
是否要取消的争论、也已在从去年“国八条”到今年的“国六条”房市调控的过程中得到某种证实。

  因此以制度有效性的观点看,要使“国六条”与上述“意见”真正在房地产市场得到落实,就不仅需要具有类似上述“意见”的针对性政策,并且还要有能摆脱利益影响、独立于利益之外的监督机制。而这一点,也许就是“国六条”与“意见”得到真正落实的关键之处。否则,相关的房市调控政策也许就会像以前的一样,在房地产市场的具体实施中成为纸上谈兵。要警惕!


作者: 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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