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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仁:为什么要放宽北京户型限定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37 华夏时报

  九部门房地产调控意见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可是,北京的开发商普遍建议,在制订北京实施细则时,这个比例应适当放宽;部分专家也建议,可以根据购买力进行调整。

  北京的户型限定比例是否真的需要放宽?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北京
等发达城市与一些二线、三线城市相比,在房地产的需求上是否真的有本质区别?第二,满足居住需求和改善住房条件需求,哪一个更应当摆在突出的位置上?

  先说第一点。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风瑞认为:“70%的限制应根据城市发展水平有所调整,对于北京这样的城市而言,相对购买力强一些,

户型限定比例应有所放宽。”是这样吗?非也。这是因为,北京居民收入高,但
房价
也高,而且今年还荣膺“中国楼王”。这就关涉到一个概念:房价收入比。以此来衡量,北京人对房子的购买力未必更强,倒有可能是那些地价低廉、而收入相对不太差的三线城市更有底气这样说。北京的大房子卖得快,因为好多都是被来自全国各地的有钱人买得,而这客观上造成了北京购房能力强的假象。更多的工薪阶层只能望楼兴叹,这从
经济适用房
放号时,居民日夜排队的盛况可见一斑。

  再说第二点。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认为:“这个政策虽然满足了更多普通人的居住需求,但也不能限制其他改善性居住人群的需求。”然而,居民的改善需求被限制了吗?没有啊!不是还有30%的大房子吗?更为紧要的是:如何看待居住需求和改善需求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决定政策的走向。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满足居民的改善需求,则更主要是市场的事。因此,政府出台以满足居民购买中小户型房子为导向的政策,恰如其分。

  因此,用北京特殊论提出放宽户型比例限制,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 王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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