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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景宁:“七不准”难刹换届中的歪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21 东方网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防止和杜绝在换届中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中共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其中对于各级官员,要求做到“七不准”:不准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便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
工作;不准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在档案材料特别是“三龄一历”(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方面弄虚作假。

  “通知”中要求各级官员“不准”施行的行为,几乎囊括了历次换届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对此,在换届前,有针对性地发布“禁令”,可谓未雨绸缪的明智之举。但是,规定了几个“不准”就能刹住换届中多年来屡禁不绝的歪风吗?“七不准”到底有多大的实效性,人们不能不表示怀疑。

  “七不准”虽然规定的很细、很具体,但是作为组织却很难控制和掌握各级官员的违纪行为,因为任何官员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都不会先向组织请示汇报之后再行动,脚长在他的腿上,他要往哪里跑,组织怎么会知道呢?至于“买官卖官”,从已暴光的案例来看,都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买者花了多少钱,卖者得了多少钱,他们还会在组织面前点票子给你看看吗?组织既然连边都摸不着,那如何去禁止和杜绝这种行为呢?

  再说,不准“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这一条,只要他们的行为没被组织掌握,就从来没有人承认过对哪个下属封过官、许过愿,更没有人会承认受过贿,人们只是从一些缺德少才之辈的步步高升,来反证出提拔此辈的某些上级领导肯定是得了好处了,但是,只要人家双方不开口,就奈何不得人家,即使组织有所怀疑,你没有证据也多余。试问,对待这种情况,可是一个“不准”所能了得?笔者以上分析的是“七不准”中的主要几条,其他诸如不准“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等就更难控制了,在“关系、人情”已经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人立身之本的社会里,你不让他搞,现实吗?就是他不搞,那些多年来“喂”出来的“关系”也不会知恩不报、按兵不动啊!另外,如果哪位官员要对他的竞争者“使绊子”,也根本不用他出手,“咳嗽”一声,就有的是“舔腚”的去放冷枪、射暗箭,主谋的官员连“形”都未显,你上哪里“整”他去?这些年来,我们一些正直、善良的人,在换届中吃这种亏的还少吗?但是找谁去?谁能给你去查呢?最后只能吃哑巴亏。所以,对这几种行为的“不准”,也只是提提要求而已,要想杜绝,难!

  总之,我们稍做分析,就可以发现,从字面上看,“七不准”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要求,各级官员如果都能自觉地严格遵守,换届工作就会顺利进行,但遗憾的是多年来积弊太深、积重难返,因此,即使规定了“七不准”,也实在是难以刹住官员在换届中的歪风。我想“七不准”要求的制定者应该有这个思想准备。千万不要以为今年有了“七不准”换届选举工作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仅以此奉与“七不准”的制定者兼听。


作者:于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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