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探讨遗传资源等知识产权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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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20:14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四月二十六日,北京西城区工商局在街头举办有关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活动。当日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北京举行多种活动向市民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中新社北京六月五日电(记者周兆军)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今天联合在此间举行研讨会,共同探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会的双方官员、专家希望通过此举了解对方的立场和关切,并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官员杨红菊介绍,遗传资源已成为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对于生物、制药、农业等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际上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利用遗传资源的技术成果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但遗传资源提供者的权利却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针对这些问题,很多发展中国家要求世界贸易组织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专利申请人公布发明中使用的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来源,披露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的证据。但美国反对增设披露要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法律顾问伊兰·吴说,美方不同意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但认为各国应该出台独立于专利法的国家规定,防止一些错误的专利授权损害遗传资源提供者的权益。 关于传统知识的保护,杨红菊表示,传统知识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产生和发展,因此具有独特的理论和概念体系。例如中国的传统医药,记载于古代文献中的药物有两万余种,药方达四十多万种。但由于检测标准和描述方式与现代科学技术有所不同,因此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经常处于不利地位。中国正在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