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少女20年黑户只怪养父母无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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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23:59 红网 | |||||||||
珠海市三灶镇的女孩袁英(化名),是20年前从菜园地里拣来的弃婴。因为是“黑户”,她不得不交借读费才完成义务教育,并因拿不出身份证件一直找不到工作。没有文化的养父母曾托人为她办理户口,可没想到先后两次被人骗走5万元。当地公安户籍部门表示,这是一起对收养政策一无所知的典型案例。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则称,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养公证手续,才有希望到相关部门补上户口。(6月19日《广州日报》)
袁英20年来一直没有合法的户口,以致在求学、就业方面遭遇许多困难,毫无疑问与其养父母不懂政策有关。如果她的养父母对相关的法规有所了解,就不会让她的户口问题至今仍然搁浅,也不会白白地被人骗走5万元血汗钱。然而,公安户籍部门将袁英的20“黑户”生涯,完全归罪于其家人对政策的无知上,却是一种相当不负责任的态度。 的确,袁英的养父母不懂国家政策,不知道自己在收养了弃婴之后,应先按《收养法》去办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为孩子申报户口。可是,他们是没有文化的农民夫妇,怎么能熟悉如此专业的法规?国家颁布的《收养法》等法律法规,没能被宣传到有需要的群众中去,这究竟应当是谁的责任呢?被收养的孩子20年没能落上户口,公安户籍部门却以“无知”进行指责,难道不是对群众疾苦的极大冷漠吗?说白了,就是政府不作为! 再说,袁英的养父母在收养袁英之后,从没有向外界隐瞒这一事实,而且还一直努力为她半户口。因此袁英20年依然是“黑户”身份,当地的许多政府部门都难脱责任。某户村民家里多了一个孩子,村委会就不该主动过问一下,提醒他们去办理收养手续吗?当地的计生部门、公安派出所等,就应当一直对此情况视而不见,从不为袁英办户口提供帮助吗?很显然,如果这些部门都能尽到责任的话,困扰袁英家人的问题早就能被解决。 类似为收养的弃婴办户口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是应由当事人主动申报。但是,如果政府部门的人总是高高在上,等着群众对国家法律“自学成才”,再按照程序正确地办理所有手续,还要政府部门存在干什么用呢?某个地方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难道只要当事人对法律“一无所知”,公安部门就可以完全不闻不问吗?要知道,缺乏为群众服务的责任心和热情,不但会给群众带来不便和伤害,还会损害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有关部门切不可等闲视之! 作者: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