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忠:劳动法普遍得不到遵守与软政权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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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0:00 红网 | |||||||||
河北省总工会对全省各类企业2005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了历时4个月的专项调查,结果触目惊心:在所调查的1021家企业中,42%的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76%的职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这一调查结果在当地媒体上披露后,记者前往河北省总工会进行深入采访,河北省总工会集体合同部副部长刘明伟却不愿意向记者提供调查文本。他说,媒体披露的信息是准确的,但当地媒体报道后,省劳动部门有意见,现在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决定不再把这一“负面”信息提供给任何媒体。(6月19日 人民网)
这样的调查结果是触目惊心的,而劳动部门的态度更是耐人寻味的。如此多的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向职工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这无疑说明劳动法、工会法等的相关规定普遍没有得到遵守,而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也未能有效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其实,不止是河北,就整个中国而言,为数众多的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普遍违反劳动法,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许多企业之所以根本不把违反劳动法当作什么违法,正是因为违反了也通常不会受到什么处罚,违法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 相关政府部门无力执行法律,法律形同虚设,这无疑是“软政权化”的突出表现。“软政权化”概念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提出,“软政权”的基本特征是:缺乏立法和具体法律的遵守和实施,各级公务人员普遍不遵从交给他们的规章与指令,并且常常和那些他们本应管束其行为的有权势的人们与集团串通一气;社会成员之间常利用各自掌握的资源,在违反和抵制法规的基础上,为一己之利进行交换。有法不依的现实,法律执行严重走样的无奈,某些公务人员不为公共利益谋的窘境,显然与这些基本特征是深为契合的。 作为劳动执法部门,无以维护劳动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显然是失职的。而当工会组织披露企业违法违规情况的调查结果时,劳动部门不是严加查处,反而表示不满,这固然这以理解为其不愿意让自己的失职行为被天下人所知,但事实上,这么做也很有些为违法违规企业代言的意味,甚至难避“和那些他们本应管束其行为的有权势的人们与集团串通一气”的嫌疑。 当然,劳动部门的不作为,有时也不能完全把板子都打在其身上。某些地方政府领导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政绩观,他们以“工资高了影响投资环境”、“工资成本太高企业会难以为继”等“高论”作为施政的出发点,不在营造良好竞争环境、降低交易成本上下功夫,而是一味地以低工资作为吸引投资的砝码。为了财政税收等关涉政绩的各种数字的增长,他们就出台各种土政策为违法企业保驾护航,包括禁止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其政绩观若此,即便劳动部门想严格执行法律,恐怕也是胳膊扭不过大腿。 但无论是怎样的情形,都说明了“软政权化”的事实。在“软政权化”之下,受益的仅是少数人,而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则往往被侵害。那些常年加班加点却又工资奇低的众多企业职工,正是利益受损者的鲜明代表,他们随着“软政权”一道软了下来,只能无助地任资本拥有者盘剥。 以研究转型期中国政治而知名的学者认为,在“软政权”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各种分利集团,这些分利集团一旦形成,必然会利用自己垄断的资源,通过种种寻租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而这些寻租活动必然导致进一步的“软政权化”,形成恶性循环。官煤勾结矿难频发,正是对此的极好印证,而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却往往得不到查处的事实,似乎也是对此作出的一个注脚。 要想走出“软政权化”的泥淖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但我们却必须走出。 作者:孙立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