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生活用水标准咋成了没娘的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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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23:59 红网 | |||||||||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1985年颁布的,作为城市饮用水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一标准施行迄今已有21个年头,这20年中我国水环境也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一标准却从未修订过。(《经济参考报》6月19日) 生活用水是老百姓赖以生存必须品,它的安全直接关乎公众的生命健康。然而,由于国内生活饮用水标准从制订到现在,只字未变,直到现在院士上书呼吁国家出台新版本生
生活饮用水卫生校准修订为何出现屡屡难产,其根源在于相关部门推诿与扯皮。这一标准当初是由卫生部发布的,标准发布后,因机构改革这一标准复审的权力,已经不在卫生部,而在隶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此,生活用水标准也就成了没有娘的孩子,无人照管。对于卫生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来讲,都只有建议权,而几个部门之间长期难以协调一致,最终使得这一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标准,最终导致搁浅。 其实,类似于生活用水标准的公共管理问题,出现“龙多不下雨”和“鸡多不下蛋”的情况已变得不在希奇。在今年两会期间,针对“看病难、看病贵”,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日前在接受了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涉及十几个部门,相当复杂,目前尚无灵丹妙药可以解决,高强据此认为解决问题“不能急于求成”;再如“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七个部门管不了一个菜篮子”,存在着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从而导致了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上出现空白地带…… 让人们担心的是,“部门多、难协调”正在成为一些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借口,一旦这种推卸责任的消极态度被广为效仿,一些涉及民生领域的公共问题,就会久拖不决。退一步说,在本职范围内的工作都未尽人意的情况下,即便将几个部门所拥有的权力,都集中到卫生部门或建设部门手中,他们就能突然发挥神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看未必。 作者:吴睿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