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绍华:“打工皇帝”的纳税额让谁汗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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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25 浙江在线 | |||||||||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地税局现已初步完成向全省20个市(除深圳外)逾1000万纳税人开具2005年度个税完税证明的工作。最近,该省地税局首度披露了广东缴纳个税排行前100名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其中有2人缴纳个税(包括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所得缴纳的税款)超过千万,其中年薪缴税最多的为530万元。 仅年薪税就交了500多万元,按照这样推算,则该人士的年薪超过1000万元。一个名
随便翻开每天的报纸,几乎都可以找出大腕明星的那近乎天价一样的“出场费”,但是却很难看到他们的纳税情况,有的更是在税收上动脑筋,要钱就要“税后”的,至于那钱到底是税后的还是含税的,只要给钱的人和单位不说,外人很难搞清楚,税务部门更是一头雾水,有的拿了钱后一走了之,等到税务部门察觉,人家早就在另一个地方“出场”了,于是,税务部门跟在后面“发单子。 还有我们那些“民营”的房产商和煤矿主们,他们的收入就更让这两位“打工皇帝”小乌见大乌了,可是我们常见的是他们消费水平上的“大手笔”,小车一换就是上百万,别墅一套就是数千万甚至上亿元,那些煤矿主到大城市购房一出手就是几十套,家里几乎会走路的都有一辆“悍马”,但他们应该纳的税呢?只听说开发商不断地“开发”,不断地提高房价,只听说那些“民营煤矿”不断地出事砸死人,不断地用钱拉拢腐蚀地方干部,却很少见到他们应该上缴多少税,是他们不该缴吗? 国家的税收不同于慈善捐款,捐款可以凭个人的道德良知,捐多捐少都没有一定的约束。而税收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是没有讨价还价的可能的,可是为什么光见他们富豪榜上有名,却在个人应缴税上成了“无名英雄”呢? 这样的人尽管吃穿时尚,出入高档,形象都“光彩照人”,如果要他们面对“打工皇帝”,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能“光彩”起来? 作者: 朱绍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