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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明:北京,离“宜居”渐行渐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43 燕赵都市报

  去年年初,北京市明确提出了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一年半过去了,北京市政建设人没少投入,钱更没少花,但在“宜居”却“倒退”了。2005年12月,《商务周刊》和零点调查公司联合发布的“2005宜居城市排行榜”显示,北京市的排名由2004年的第3位下降到第15位。2006年6月6日,在零点调查公司发布的涉及20个城市的“宜居”城市榜上,北京排名第19位,倒数第二。(7月3日《中国青年报》)

  为什么北京市离“宜居城市”的目标会越来越远?原来,是对城市弱势群体关注程度不够!中科院的研究人员通过分析发现,如果按照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3000~4999元”、“5000~9999元”、“1万元以上”把北京市居民分成四组的话,“1万元以上”的人对北京的“宜居”状况最满意,其次是“5000~9999元”的,而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人则更多地表示“不满意”。

  为什么不满意呢?报道中提到,目前北京

城市建设缺少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便利条件,进而影响到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这包括日常生活、出行、安全、健康以及舒适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比如出行,随着北京市四环、五环乃至六环的陆续开通,小区越建越远,城市居民的出行尤其是到市中心变得更加困难。调查显示,2003年之后,市区部分主要干道高峰期的车速已由1994年的45公里/小时降至每小时12公里左右,有的道路机动车时速还不到7公里/小时。

  与此同时,在城市公共管理方面,对“宜居建设”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北京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叶立梅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提到城市建设的一种偏差,就是把居民适合且方便的小摊小店以有碍观瞻之名取消。“这未必是好事。其实一个城市充满个性化小店,也是其个性化所在,满足了千差万别的需求,从城市建设角度来看,城市也更显丰富,更有内涵。实际上,取消摊店不仅仅抽掉了‘丰富’和‘内涵’,它还有更为现实的损害。”

  忽视弱者的最起码利益,这是不应该的。对弱势的关怀程度体现着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现代文明国家制定政策,无一不对弱者的利益充分关注。上个世纪50年代,英国一家法院曾经裁决市政府拆迁方案“违法”,原因是没有听取拆迁区的贫民意见,也没有明确的保证拆迁贫民生活条件的方案。对比之下,我们今天的一些城市建设,今天以城市形象为名宣布禁止瓜农进城,明天以整顿城市环境为名取缔小店小摊,后天又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名宣布不许在临街的阳台上安装防护栏。

  显然,这些是值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深思的,这些不理性的决策或者措施都可能最直接威胁了一些社会弱者赖以生存的饭碗或者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和加拿大的温哥华,之所以能位居全球“

宜居城市”排名前列,很大程度上说,不是它们建设得多么豪华,多么“宜资”、“宜商”,更重要的是生活在其中的市民非常舒心,能很方便享其所享,很便捷乐其所乐。这不仅体现在它们的交通枢纽四通八达、功能完善,人们可以很方便地享受不同层次的消费,市民更可以很方便地享受到平民化的娱乐设施等等,还体现在城市管理者对城市弱势群体最起码的利益关怀、关注上。

  跟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和加拿大的温哥华相比,北京这座城市自有其特点和文化底蕴,“宜居目标”自然有所不同。但是,围绕“宜居”而进行的各种投入和市政建设,不忽视北京弱势群体的起码利益,这应该不是一个多么过分的要求。平民化的公用娱乐活动场所、便于市民生活工作的交通设施等等的小细节,可能就是最能体现北京整座城市是否“宜居”的关键所在。

  -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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