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通报突发事件,仍需争分夺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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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09 南方新闻网 | |||||||||
社论 7月4日11时56分,河北文安发生5.1级地震,京、津等地普遍都有震感。12时16分,地震发生后20分钟,新华社以快讯形式,报道了这一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事件消息随即被各大网站转载,置于首页头条位置,央视《新闻30分》亦在第一时间,播报了文安地震的消息。
地震发生后,媒体及时迅捷的报道,使灾害引起的社会震荡很快趋于平静。不过,即便震后仅20分钟,就由新华社刊发了消息,此次突发事件中的媒体表现,仍然遭到了部分震区民众的严词挑剔。因为就在地震发生到新闻发布的20分钟时间内,关于地震的消息和种种传言,已经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上迅速传播,北京地震局办公室的5部值班电话,短时间内就接到上百个咨询电话。与今天发达的通讯科技所造就的社会进步相比,这20分钟还是慢了一拍,在事件突发内心恐惧的局面下,尤显漫长。 20分钟,对于能量巨大的地震灾害而言,已经足够摧毁我们的城市和家园。民众据此认为,在影响如此深切广阔的自然灾害面前,媒体理应有更加敏锐的报道和反应。在地震发生之后,如果媒体不等这20分钟——这20分钟里也许是要核实情况,也许是要上报请示,这样说来自然是不能算太长的了。但是,在重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在确凿的消息发布之前,有没有即时性的新闻通报形式可以弥补时间差,这是值得谈的一个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面临整体突发性事件时的信息传播问题。 时至今日,社会已经进入了高度信息化的时代。通过各种即时通讯手段,民众沟通和获取社会信息的能力已经一日千里。在此情形之下,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或危机,其中的一大重点就是要与大众在不了解真相之下的误传误信竞争速度。因此可以说,面对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发布,再迅疾都不为快,再详细都不为多。在社会的这种普遍诉求下,试图完全让按照过去那种先请示、后研究、再决定的旧习来发布消息,决然难以实现时效上的要求。 应当承认,当危机来临时,有关部门往往期望通过大幅提升紧急状态下的操控能力,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中,建立高效有力的应对机制,因此,在危机应对的信息处理环节,出于强调有关部门控制的强力有效,常常会产生垄断信息的冲动。事实上,在保守社会根本利益的问题上,政府部门对于紧急状态的可控诉求,与职业媒体的新闻参与其实并不矛盾,两者对于信息的争夺竞速,并不至于损害公益,相反却是向公众尽快呈现危机事件全貌的有益竞争。在众多现代国家的危机处理经验中,政府一家单打独斗唱独角戏是难以想象的,在事件发生之后,政府从来都不是试图垄断信息,而是以比媒体更有效率的信息发布,达到引导舆论消除恐慌的目的。 媒体是社会最灵敏的感官,在面对地震之类的突发事件时,媒体完全可以其灵敏感知和快速反应,将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给民众,从而减少因信息障碍而导致的社会损失。在刚刚过去的文安地震中,媒体在突发灾害来临时,以其专业努力为民众展示了其可能的作为空间。20分钟,对于与时间赛跑的现代传媒来说,仅仅是一个起点。从这样的角度看去,文安地震报道中的20分钟,只是新闻报道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及格成绩。这个时间,值得社会再去努力缩短,这个时间所内藏的价值,值得政府一再重视和挖掘。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