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国强:我们该如何 “分享北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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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8:16 浙江在线 | |||||||||
这个夏天,北大注定要火一把,先是香港高校招生冲击波中,一句“清华北大沦为二流”,北大被推上风口浪尖;近日北大出台限制外来人员参观的规定,又成了舆论焦点。 反对北大此举的,有一个共同的理由:北京大学是中国文化近百年来积淀下来的一个社会公共品,也是近几十年来国家财政支持下的产物,是靠纳税人养活的,它不应该成为北京人的一种私产,国人有权利来分享。
很感谢这些评论家,未经我授权和委托,就替我向北大伸张纳税人的权利。其实,我对北大的期望和要求跟他们不一样。 前几年在北大看到过一个情景,印象很深:在一个自动取款机前,有四五个学生在排队取钱。排第二的那个学生,离第一个正在取款的学生,足足有两米多的距离,后面的人,每一个之间的距离,也远不止一米。 之所以印象深,是因为此种情景很少经验过;不要说经验,连看都很少看到。相反的经验倒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在银行,在医院,在车站,凡是需要排队的地方,哪怕营业场所很宽敞,哪怕排队的人很少,排在你后面的人总喜欢跟你亲密接触。如果你前面的人往前挪了一点点,你后面的人就要催你或推你紧贴上去,不能忍受出现一点空档。 于是你想,旅行社的导游举着小红旗,带着人成群结队去参观北大,在校园里吃盒饭、喝水……,会出现什么情景?这是无须多说就想得到的,而且这样的事实也已经发生了,比如在香港迪斯尼乐园,比如在五一、十一期间全国各景点。 真正有权利意识的人,同时也会意识到自己的义务。没有义务的权利“分享”起北大来,肯定是很可怕的。北大出台限制参观的规定,限制的是那种放弃义务的权利。人的权利意识觉醒,是一件好事;但义务意识没有同步跟上,是一个遗憾。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为国家服务;在教育竞争中免于“沦为二流”,进而争取成为世界一流名校,相信这是大多数纳税人对北大的期望。至于兼职旅游业,就量力而行吧。 作者: 戎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