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忠:不让买旧车,新车失窃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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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0:09 红网 | |||||||||
目前,北京盗销买赃自行车数据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民初次购买黑自行车,将被“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将被视为收赃,视情况处以警告、治拘或劳教等治安处罚;如大量收购,警方将依据“收赃罪”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新京报》) 警方出台这样的规定,出发点不难理解:盗窃自行车案件高发,是因为存在对黑车的需求,因此,通过严管买方,降低偷车的收益,从而让窃贼逐步减弱直至打消偷车的念头。
笔者认为,这一做法无论是公平还是效率都存在问题,因而值得商榷。 从公平的角度讲,这一做法等于是断了市民买旧自行车的后路。要知道,对旧自行车的需求,是有其客观理由的。买主不外乎这样几种人:一是收入低,买旧车就图个便宜;二是自知用的时间短,比如短期送货之类,买新车不划算;还有一种就是买新车丢怕了,买个旧车丢了不心疼。现在警方的规定一出,买旧车就会面临买到赃车的危险,无疑平添了辨别“黑车”的成本。自行车又不像汽车那样有各种各样的手续来正身,因此,这种辨别的成本并不低。在正规二手自行车买卖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这些市民要么放弃买旧车的念头,要么甘冒买到“黑车”并可能被抓的风险。这对他们来说,欠缺公平。 从效率的角度讲,警方将主要精力放在打击销赃上,要远比专门腾出人手对付买车市民高效得多。从分离成本看,窃贼和销赃团伙人数有限,警方只要集中精力,不难辨别。而买车的市民人数众多且分散,即使是所有人都来盯着,也难免看漏。据报道,北京东部以红领巾桥为中心的朝阳公园地下自行车黑市,屡经打击现已消失,但以海淀田村、石景山广宁麻峪、门头沟永定冯村为一线却日益活跃。警方本月21日抓获一团伙,盗销自行车“京西走廊”被截断,北京盗窃自行车警情从日均上百件,迅速下降至20-30件。所以,关键还是对盗销团伙持续不断的打击。而一阵风式的行动,向来只会鼓励犯罪分子作案。 在警方将矛头对准买车市民时,那些常丢自行车的市民难免会问警方:不让买旧车了,能保证新车不那么容易失窃吗?所以,面对自行车失窃居高不下的局面,警方最好的选择还是稳准狠地打击盗销分子。失窃的少了,买旧车的人自然就少了。作者:王希忠 相关评论:毕舸:法律不能陷入“惩弱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