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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明:“黑白合流”公共权力的“私有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9:06 浙江在线

  湖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25日透露,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被“双规”,“6·28”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14人已被抓捕归案。(7月25日《红网》)

  公安局副局长、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竟然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黑白合流”,这是公共权力“私有化”结出的“毒瘤”。

  王石宾黑社会案件的案情不算隐密。上百名黑社会成员,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底层打手们每天除了护场子、讨债,还要进行“军事训练”。团伙主要是通过开设地下赌场,“玩放水”、放高利贷等手段,敲诈勒索他人巨额财物,并涉及私藏枪支、贩卖毒品。据了解,他们还通过控制当地市场、码头、矿山等场所,强买强卖、非法敛财,可谓是明火执仗。

  王石宾黑社会案件的作案手段也并不高明,无非是预先掌握了永州市及各县有钱老板的名单,然后打个电话,借口“喝茶”或“玩玩”让他们送钱。想让谁送谁就得送,说送多少就送多少。一经缠上,轻者倾家荡产,重者家破人亡。

  可是,就这样一帮乌合之众、地痞流氓何以能在一方土地上为所欲为呢?因为王石宾手里掌握了公共权力。王石宾有一句名言:“一根辣椒三两米,两家‘宾馆’任你选。”他的得力干将颜玉龙也有一句名言:“只要今天不给钱,立即‘双规’你。两个“宾馆”是什么?是指公共权力赋予他“控制”的看守所、拘留所;而“双规”是什么?则是他凭借公共权力,可以名正言顺地随时派人跟着你及你的家人,叫你彻底失去自由,不得安宁。公共权力在这里已经完全被异化、黑化、流氓化,甚至私有化了。

  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成了一些人随心所欲、牟取私利、向人民滥施淫威的工具,主要是权力缺乏互相制约和有力的监督。公共权力本来是为公众服务的,但如果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权力就有可能被异化——公共权力“私有化”。在这起案件中,据说,他们还有更大的保护伞。而且,在永州还有类似于王石宾一样的“土围子”。他们早已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盘根错节,或者各自有自己的“地盘”。为什么该团伙能在永州坐大?为何经过多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该团伙却毫发未损、反而越来越嚣张?原因正在于此。

  公共权力是老百姓的“天”。公共权力一旦让黑恶者控制或掌握,形成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危害的将不仅仅是公共权力掌管者的形象,更会对整个社会秩序形成一种病态的控制力,危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极大地破坏法律制度和公共道德,进而也影响和危及我们的社会政权建设。

  我们如今正在加强执政能力、执行能力建设,如何加强?我觉得首要的是公权公用,还权于民,绝对不允许公共权力私有化。公共权力的“异化”,甚至私有化的现象必须引起警惕。王石宾是永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被揪出来了,可是,王石宾这把保护伞是如何“撑”起来的呢?王石宾的保护伞能揪出来吗?王石宾的保护伞的保护伞可以揪出来吗?现在,湖南省公安厅作出部署,对涉及此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到位。全国究竟有多少呢?是否也该采取行动了呢?

  重要的是,像永州这样的案例在全国来说已经远非个别。而且几乎所有黑恶势力都和我们某些官员的“权力异化”相关。公权的异化、黑化、流氓化、进而彻底私有化是黑恶势力形成气候的基础。一些不法官员,把公共权力私有化,抑正扶邪,从黑恶势力那里获取大量的金钱和不法利益。而与此同时,黑恶势力则借助公共权力做靠山,从公共权力那里找到“合法的庇护”,从而产生诱惑力、威慑力,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强。我们再也不能任由公共权力私有化泛滥下去了,怎么办?惟有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重拳出击,抓住一点,顺藤摸瓜,坚决铲除公共权力“私有化”的土壤。

作者: 李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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