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纳税大户子女加分损害教育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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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1:59 东方网 | |||||||||
不久前,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加20分。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后来此政策又调整为,只要纳税300万元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南方周末》8月3日)。 在我看来,这种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做法,无疑是一种制度化“劫贫济
社会公正首先就是起点上的公正,就是要人人在平等的起点上进行竞争,而教育的公平就是一种最基础的起点公正。有了教育公平,那么人人都是依靠自身的能力来改变命运,社会阶层就能进行有序流动,人们对于自身命运不会产生绝望,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地发展。 富人的子女本来就比普通人的子女享有更多的资源,如果再在起点性的教育上给予优惠待遇,只能使富人子女更占尽一切好处,破坏社会的公平。因此,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是一种“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做法,它破坏了教育公平,从而也最终破坏了起点公正,完全有违于公平社会的理念。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官员说,“我不认同‘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加分’会破坏教育公平的说法。”他说,中考招生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照顾加分的政策,此次市委、市政府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只是在原有众多加分政策中增加了一条。 的确,我们目前存在一些加分政策,一类是体现自然属性,如少数民族、归侨、革命烈士的子女;另一类则是后天表现优秀的学生,例如三好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在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前一类的加分,并不违反教育公平,因为他们由于先天的一些原因,要比其他人更难接受平等的教育,因此加分有利于提高这些特殊人群整体素质和文化经济水平,这恰恰是对他们先天的不平等因素进行一些救济,是保障教育公平的手段。而后一类加分,则是素质教育的体现(虽然其中有些类型的加分是值得质疑的)。所以,这些加分与富人子女加分是两回事,前者是给先天的弱者的加分,后者是给先天的强者加分,所以后者无疑是破坏教育公平。 何况,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也不能以破坏教育公平、社会公正为代价,因为一个地方即使经济发展了,如果社会公正不能保证,社会就无从和谐,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事实上,我相信大多数投资商之所以会来投资,他们更看重的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如果今天为了发展经济可以随意给予他们子女特殊的待遇,那么明天也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随时剥夺他们的权益。 所以,有关教育部门还是少做些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锦上添花”破坏教育公平的事情,多做些保障贫困子女能读得起书的“雪中送炭”的事情! 文 杨涛 徐德芳 马俊 单雪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