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含章:“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其实没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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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8:51 国际在线 | |||||||||
作者:窦含章 8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就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对吴敬琏、萧灼基、赵人伟、樊纲、李实五位经济学家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五位经济学家对贫富差距的发展趋势和社会影响进行了分析,其中一项结论是“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一结论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从各网站跟帖及相关评论看,大多数网民对这一说法不认同,许多人更是对
网友一边倒的批评是不是意味着“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的论断是错误的呢?笔者以为,专家讲的没有错。 事实证明,打破平均主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原动力之一。未来的中国如果要保持发展,就必然要允许收入差距的存在。同时,人口环境、资源环境、法治环境和地域环境的制约,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收入差距继续存在甚至拉大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我国人口数量庞大、总体素质低,人均资源匮乏,这些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具备达到发达国家人民富裕水平的客观条件。脱离了这些基本国情谈共同富裕,只能是勾画空中楼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与世界上比较典型的国家相比较。例如,日本、以色列等国家是因人口素质高而富;沙特、科威特等国家是因石油多而富;而我们两方面的条件都不具备,如何实现高标准的共同富裕? 此外,法治不健全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也拉大了收入差距。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等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使收入差距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尤其是法治不健全造成的腐败和社会不公平现象最为百姓们诟病,也加剧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不满。但正如樊纲所说:“即使把贪污腐败都消除了,中国的个人收入拉开差距在我们的这个发展与改革阶段也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法治的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等等,都涉及到当前社会体制、机制的不断改进和逐步完善,而这必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改革的过程,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可以彻底解决的。 对这些问题,党中央已经认识到了严重性并正在着力解决。在“十一五”规划中,党中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目的就是要努力改变这些制约共同富裕的因素,但要取得根本性转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得了的。因此从总体上看,未来10年“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的论断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为什么这一符合国情的论断会在网上遭到一边倒的批评呢?笔者以为,这主要是国民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在作怪。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人们养成了用“敌我观”思考问题的习惯。这种产生于革命斗争时期,发展于极左路线时代的思维模式,对事物的判断往往非此即彼,没有中间地带可言,它的极端特质曾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今天,虽然离那段荒唐的岁月已经过去了三十年,阶级斗争的概念也早已淡漠,但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却被大多数国人保留了下来,并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过时的思维模式与代表时代进步的网络技术相结合后,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成为网络言论的主流形式。它依靠“多数的暴力”否定异己意见,而不管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它所营造的辩论氛围往往很快把对观点的讨论转向人身攻击,对异己者的辱骂,成为网上最寻常的景象;在它的主导下,真理不是越辩越明,因为根本就没有真理,只有“多数的暴力”。 这次五位经济学家跟着“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句话一起挨骂,也是这种思维在作怪。对收入差距存在的认可,在非此即彼思维模式的推理下,由承认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变成替富人说话,再由替富人说话变成替贪官奸商说话,由替贪官奸商说话变成替既得利益集团说话,由替既得利益集团说话变成几个经济学家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经此链条,对五位经济学家人身攻击的大门已经洞开,对观点的探讨也演变成了对经济学家人格的质疑,至于他们的话中有多少合理成分则被完全忽略了。在这样的网上氛围中,如何指望达成对改革的共识?又如何指望得出任何有益的建言呢? 今天,利益主体多元化,阶层分化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诸多社会问题的性质早就不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所能解释得了的。不同的利益主体要实现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就必须考虑其他社会参与者的利益,必须树立公共理性的观念。对不同的观点,不管你多么不同意,只要它不违背宪法精神,我们就要承认它存在的权利,只有这样,观点在博弈中才会有交集,才能达成有益社会也有益个人的共识,和谐社会的建立也才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