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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迅雷:期待“咱们的工会有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1:32 红网
 徐迅雷

  这是好事情,沃尔玛终于“入乡随俗”,开始在中国有序组建工会了。曾有“拒建堡垒”之称的沃尔玛,自从在福建晋江店成立首个工会后,短短十天左右时间,已有6家分店陆续组建工会,而这仅仅是个开始。(8月13日《中国经营报》)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咱们全总有力量”的体现。进入中国10年的跨国零售巨头沃尔玛曾经是那么的“坚挺”,总是不跟你玩“工会”;但全国总工会始终坚定地“督建
”,在全球都骄傲得很的沃尔玛,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他们过去的“杀手锏”就是:公司员工谁要加入工会,就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这真过分,因为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是一项法律权利,我国的《工会法》规定,这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的。

  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其实也是从根本上维护了企业的利益,这是一个基本逻辑;过去沃尔玛钻了牛角尖,似乎没弄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或许应验了那句“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的名言,从“对手”到“伙伴”,从理念“分歧”到共建“和谐”,沃尔玛与工会的关系变化,似乎就在转瞬之间。

  在不想建工会的情形下,沃尔玛备受诟病;但现在建了工会,公众的注意力就从沃尔玛转移到工会身上了。这个“球”从对方脚下传到了你的脚下,人家要看你了,大家也看你了,“压力”到了你头上,你能否在关键时刻“射门得分”?这是个问题。你如果实力不够、能力不足,很可能射个“高射炮”,把球踢飞了;就算把“球”踢在“横梁门柱”上,那也是不能得分的。

  企业建立起工会,这是一个前提,是重要的;然而,我国企业工会常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因为依附于企业,所以常常受到企业的不当干涉。有专家就曾指出:“我国企业工会的地位必须从‘依附’走向‘独立’,我国的工会法及相关法律必须进一步完善,这才是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见1月25日《报刊文摘》)沃尔玛建立了工会,可见“咱们全总有力量”,但具体到企业工会,能否做到“咱们的工会有力量”?能否通过“咱们的工会有力量”而实现“咱们的职工有力量”?这还有待法律的保障和实践的检验。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工会还不算太难,难的是让工会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真正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许多工作做得好的工会组织,在为会员讨还欠薪、在保障职工合法休息权利等等方面,都有贡献;如果沃尔玛在华的月60家门店、2.3万员工都进入了工会,却无声无息无作用,“加入了也就万事大吉”了,那么,一直有“抵制工会”传统的沃尔玛,不就看在眼里笑在心里?如果工会组织老是“形式大于内容”,老是只有“程序正义”而缺乏“实质正义”,老是甘愿当花瓶作摆设,那就是“咱们的工会没力量”,真的是被人家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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