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随意扣帽“恶搞”当心滑向“恶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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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8:06 新华网 | |||||||||
亦菲 真想不到,广州市廉政文化周日前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当了官永不贪污”之后,受到有关媒体的质疑并在评论版头条位置刊出《宣誓“永不贪污”是搞“恶搞”反腐》的时评。作者称,“宣誓永不贪污”其实也是一种“恶搞”,而“恶搞”的对象正是任务艰巨而又倍受期待的反腐败工作。(见国际在线2006年8月16日)
笔者仔细阅读了刊登此廉政宣誓消息的8月16日出版的《新快报》,似觉得这种宣誓形式其实也很平常,宣誓誓词云:“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职权”之类。对廉洁从政进行宣誓与入党入团进行宣誓,以至在某项如禁赌禁毒打黑之类的重要行动前夕进行宣誓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激励斗志鞭策进行的形式。这种形式不但中国有,在其他各国也很常见。 由党团组织青年公务员进行宣誓是开展思想教育的一种形式。笔者看不到其中有“恶搞”苗头,嗅不出有“恶搞”的味道。那么,在廉政教育运用宣誓,为何就被挂上“廉政恶搞”的黑衣? 其实,近年来,一种现象人们已屡见不鲜。每当一些地方反腐倡廉的新举措出台,极少听到肯定之声,甚至连起码的包容也难以见到。当媒体登出某地组织机关公务员高唱廉政歌,发廉政短信消息,组织官员家属进行贤内助教育,组织官员到监狱听反面典型介绍,组织官员上电视述廉等廉政消息在媒体露面,总会听到“说不”的声音,总会听到“作秀”的质疑。在一些人们心目中,反腐只需组织执法队伍去查去抓去判,唯有如此才称得上反腐。这其实是对反腐工作艰巨性与整个反腐工作格局的误解。诚然,反腐确需根据群众检举组织检察、纪监人员去查案,并依法依事实严处,这样才能起震慑作用。但是,反腐的另一手则是按照中央精神,立足于思想教育。与前者相比,后者工作量更大,也更艰巨。因此,在整个反腐倡廉工作中,人们不能忽视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广州市组织海关、国税等部门青年公务员集体进行宣誓,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都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当然,“廉政宣誓”毕竟只是宣誓,并不反映一个官员真正践行廉政的要求。公务员能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还必须严格自律,头脑警钟常鸣。更重要的是相关机构部门严格监督,使公务员不能贪。但是,“廉政宣誓”即使不能立刻体现廉政效力,人们也不必将之与“廉政恶搞”混为一谈。 “恶搞”是什么?尽管权威机构未有严格定义。依大多数媒体及专家阐述的内涵看,“恶搞”就是滥用自由,故意对一些人与事进行恶意造作。比如,什么“雷锋20条死因”,什么“诸葛亮吃伟哥”,什么“林黛玉穿着三点式”,什么“阿庆嫂与胡传魁成情人”等等,就是人们难以容忍的恶作剧。因此,“恶搞”也有相对的定义。把“廉政宣誓”与“廉政恶搞”相提并论,实在令人费解。这只能说明,在“恶搞”问题上,有的时评作者也混淆了是非。 “恶搞”不能出现,或者说要制止“恶搞”污染网络,这是因为“恶搞”说到底是一种胡来,是一种垃圾污染。但不分青红皂白把一些思想教育形式斥之为“恶搞”又令人有“恶搞”扩大化之嫌。与一切事物一样,真理过了头就是谬论。同样,对“恶搞”不能滥用乱套。乱发“恶搞”帽子非但于事无益,还会引起混乱。恕笔者直言,随意扣帽“恶搞”当心滑向“恶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