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欣:河南的高级警官跟德国学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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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53 南方网 | |||||||||
8月28日,河南省32名高级警官齐聚河南饭店,开始“出国留学”前的预培训。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国功介绍,“高级警务人才赴德国短期培训班”这种有计划组织公安民警出国培训,在河南公安史上还是第一次。据称此举是为了适应适应经济全球化、各种犯罪也全球化的特征。(东方今报2006年08月29日) 即使短短的20天时间真能学习到德国先进的社会治安管理经验,这个经验是否就能
按照组织方的观点,经济全球化、各种犯罪也在全球化,这个观点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河南省来说能否成立呢?在我的理解中,犯罪的全球化特征是个模糊,宽泛的概念,指的应该是国际间普遍存在的犯罪特征,也就是一种共性或类似性。我们当然不能说河南存在的犯罪现象在德国就没有,但从公开的资料中我们可以获知,在德国的公共场所,暴力伤人的案件比例是极低的,德国治安的威胁更多来自于酗酒者和不友善分子。外国人通常对德国治安的印象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当然同许多欧洲国家一样,盗窃犯罪是德国的一大顽症,但是其治安矛盾更多是生活性的和个体性的。而河南虽然近年来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市民的满意率也在上升,但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等案件仍持续不断,河南的治安更多呈现的是一种社会性、地域性和人口的结构性矛盾,而非国际化特征。因此,河南与德国的治安并没有多大的可比性,德国的经验对于河南也没有太大的参照意义。 我想,河南警方在学习外国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时,更应学习外国人的成本意识。河南不富,在公务考察频受公众质疑的当下,政府在组织对外培训时,更应有一种公众意识。否则经验没学到,或学了一堆无用的经验,不仅浪费纳税人的钱,也无助于改善社会现状,更破坏了政府形象。国内治安良好,且与河南状况同质的城市也有很多,与其向国际学习,不如向城际学习来的更实际一些。 来源:正义网 作者:司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