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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接受助学金就得接受一份约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2:15 东方网

  适逢全国大学新生报到期间,东华大学一条有关助学金的规定也引来不少关注。该校《学生手册》明确规定:如果拥有高档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原则上将不能获得学校大额资助(4000元以上奖学金或5000元以上可以全免学费的助学贷款)。另外,如发现有学生在贫困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或是吃穿超度,抽烟、酗酒、请客会友、铺张浪费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校将收回资助金。(东方早报9月6日)

  该措施涉及如何发放与管理各类助学金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有类似规定的并非独此一家。比如有的大学还规定接受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志愿、公益活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林林总总的规定均为各学校自行制订,目前似乎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相关制度,因而显得标准不一,其合理性也相应受到质疑。

  该措施如果将接受国家和政府的各种资助视作贫困生的一种权利,无疑贫困生也应担负一定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具体在于,贫困生不能滥用其权利。也就是说,贫困生应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申请资助,且在接受资助后不能将钱使用在“不正当”领域(比如高消费),否则就应当受到相应制约。这项原则可以说是维系奖助学金制度正常运作的重点所在。

  不过,该原则在实际运作中,需要更为明晰的规范和界定。比如,如何才算高消费?是否所有奖助学金对贫困生消费行为都有强制约束力?谁是贫困生的“监管”主体?还有,谁有权力制订相关惩罚措施?惩罚不当的责任又该由谁负责?而这些问题,目前显然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厘清。

  监控助学金使用情况,首先是一个“资格”认定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校方能够在事前做好充分调查核实,保证申请者确实符合接受资助要求,便可大大减少事后撤消资格、追回资助金的概率。

  其次,在何为高消费上该校规定也语焉不详。就拿电脑来说,笔记本和二手电脑的价格区别甚大,而且电脑渐有成为必需品之势,特别是对于大学生来说,掌握相关电脑知识更是未来参与社会竞争的必备条件,如果武断地视之为高消费,恐怕多有不妥之处。

  显然,各校关于监督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种种措施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归根结底,其根源在于法规对此尚无明文规定。这就使得各大高校无所适从,最终只有各行其是。但在现今校园学习氛围日淡,攀比、高消费风气渐浓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广义的公平,学校的种种举措也实属无奈之举。正如东华大学学工办副主任刘淑慧所说,学校决不让一个贫困生因为贫困而辍学,也不能让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这对其他学生不公平。

  规范助学金的用途,保证其能到达最需要的学生手中,可以视为一种广义的公平。不过,在广义公平优先的原则下,也要重视个体公平,尊重学生个人的权利。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体系作出更为清晰的规范,包括资格认定、权利与责任的规定以及对违规者进行相应惩处。因为,明确权利与责任的边界,不仅在于规范奖助学金制度,也是该制度正常运作、贫困生应有权利不受侵害的重要前提。

  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接受资助的学生也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反思,不要被大学校园中盲目攀比的潮流所吸引,而是要学会“善待”助学金。学校的种种规定也许是对他们权利的约束,但又何尝不是在教育他们要学会回报社会呢?

  还有必要指出的是,目前奖助学金制度的主要焦点、难点并不在于贫困生高消费现象,而在于当前奖助学金制度尚无法使大部分贫困生享受其应有权利,在于国家大量

助学贷款出现“贷不出”(实则为“不贷出”)的状况。如何进一步推动奖助学金制度,扩大其受益范围,让更多贫困生不因贫困而辍学,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急务。

东方早报特约评论员 魏英杰 马俊 徐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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