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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报社撒野折射干部脆弱的荣辱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8:38 浙江在线

  四川巴中市巴州镇党委副书记孙贤才因驾驶摩托车闯红灯、未戴安全帽而被交警处罚。9月6日,当地一家媒体报道此事后,这位副书记异常恼怒,他冲到报社辱骂、威胁采访写稿的记者并当众撒野,造成了极坏的影响。(9月11日《中新网》)

  作为刚刚经历换届选举的乡镇党委,我相信,孙贤才不管原来从事什么工作,现在的党委副书记,一定是刚刚经过选举而产生的。作为一名乡镇的主要领导,孙贤才能够通过选
举,说明是被党员和组织接受的。

  可是,在被选为乡镇党委副书记不长的时间,孙贤才就因为闯红灯遭处理,冲到报道此事的报社撒野,辱骂、威胁写稿记者,时间长达十几分钟。

  作为一名党的基层干部,不遵守交通规则已经错了,受到交警的处理态度恶劣,那是错上加错,在媒体曝光后,竟然冲到报社撒野、辱骂记者,那已不是错的问题,孙贤才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从党员的角度考虑,孙的行为必须受到党纪的处理,从普通公民的角度,孙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污辱了他人人格,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好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相信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闯红灯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新的荣辱观的要求,刚刚在全国进行过一场讨论,各地公安部门也为此都发出了倡议,表示要带头不闯红灯。同时要求社会各界都支持公安维护交通秩序的工作。

  然而,作为一名党的基层领导,孙贤才书记理应做带头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可是,他不仅不遵守,反而还在违反了交通规则受到处理时态度恶劣,还在被媒体曝光时到新闻单位撒野,辱骂、威胁记者,反映了这名基层领导荣辱观念、荣辱意识的淡漠。联想到最近网民热议的副县长挥拳打折交警鼻梁、女干部慰问灾民摆谱、在

高速公路闯关逃费的多为基层干部等等,折射出基层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在荣辱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大家知道,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要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广大群众坚守社会主义荣辱观。

  作为县、乡两级的基层组织,由于与广大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关系最为密切,其每一位成员都担负着引导广大群众遵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但是,象孙贤才及其他列举到的这些干部的行为,已经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完全背离,他们的所作所为,只能对执行荣辱观产生负面作用和负面影响。特别是象孙贤才这种刚刚经过换届选举进入基层组织的党员,在进入基层组织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说明我们在换届选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在荣辱观念、荣辱意识方面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要发挥基层组织的核心作用,必须对基层干部进行实质性的荣辱观教育,扎扎实实地提高基层干部的荣辱意识、荣辱观念,不然,如何依靠他们去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呢,如何依靠他们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呢?


作者: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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