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兴:旅游文明仅仅是游客行为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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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0:05 红网 | |||||||||
中国游客怎样做才是彬彬有礼、怎样做才有利于维护中国人良好的国际形象,今后有了具体参照。近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发布《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其中条款包括“不强行与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等。参与公约起草的专家乐观地认为,今年内就有可能收到效果(《新京报》10月3日)。 应该说,从这次所发布的旅游文明二个文件看,无论对现有国民旅游所存在的陋习
不过,在阅读这二个文件、特别是在仔细阅读《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下称“公约”)之后,发现其中八个条款几乎都是针对游客行为,而却没有针对旅游景点管理与接待人员行为文明的。这就不能不让人想问,难道旅游文明、或者说现有旅游中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都是游客的错?对此,再具体地问,难道现在旅游景点管理与接待人员不存在文明问题,难道现在不少旅游景点与旅行社相关人员所存在的欺诈游客、斩客行为不属不文明行为?而如果有、如果存在,那这“公约”为何又把对景点管理与相关接待人员的文明要求排除在“公约”之外?难道景点管理与相关接待人员就不需要提高文明水平! 其实以旅游文明的系统性观点看,要真正有效提升中国旅游文明水平,应当说在旅游的景点管理、接待人员及游客行为等关系中,相互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关系。其中任何一种不文明因素的存在,都可能会影响到其它方面文明水准的提高,而没有孤立的文明问题。对此以近期北京发生的一件景点诉讼案为例,其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其景点内部修缮不事先公布,进而影响游客旅游览质量而引起的,且此类管理方面的缺陷,不容否认的是在其它旅游景点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所以,如果有关旅游管理部门只将提高旅游文明水平工作的眼光放在游客身上,而忽视对旅游景点与相关旅行接待人员的监管。那说轻一点,就是对自身管理工作的认识水平有问题,而说重一点,就是在变相推卸自身在管理上的责任。而这种问题的存在,本身也是相关行政管理有失文明水准的一种具体反映! 所以,面对上述“公约”与“指南”的发布,尽管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抱有良好的预期。可笔者也因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而不禁产生这样的担心:一个有失文明水准的行政认识,以及进而在如此认识下的行政管理,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使社会旅游文明水平得到提高?对此,不知其他人会怎么想,反正笔者是充满疑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