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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什么东西好吃,商务部说了不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秋水(成都 法官)

  商务部2006年“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等三项大奖初步名单已经出炉公示。成都某餐饮企业获第六名,另一企业获提名奖。(10月11日《成都商报》)

  有企业说这“既是荣誉又是压力”。我不禁要问,餐饮业的荣誉是来自顾客的口碑
还是商务部?企业的压力是来自市场还是来自“上面”?

  餐饮品牌是吃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餐饮是一个地区服务行业中与百姓联系最紧密的行业之一,是面向各种消费层次的顾客的。所谓“品牌”,不是交多少税,它的产值和顾客无关。成都中榜的企业,就是当地消费最贵的餐饮企业之一,不是山珍野味,就是生猛海鲜,普通百姓绝难问津。如果大多数消费者都不识其中滋味,“品牌”从何而来?显然只能从有消费能力的极少数人中来,或者说,只能从参与评比的专家的口味中来。如果以百姓口碑为标准,这个评比能做到能客观反映市场吗?

  也许可以说,顾客的“品牌”和商务部的“品牌”不是一个概念,商务部此举是为了推动促进大餐饮企业的规模经营。但是,从国际餐饮业成功的范例来看,

麦当劳之类的大餐饮业也不是政府促进、评比的结果啊!参评十大餐饮品牌企业的准入是十分具体的,要符合九项指标,例如企业创建时间要在10年以上,经营总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近三年年营业额在1.5亿元以上、上缴利税2000万等等。所谓“促进”,是要针对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方向而又因为这样那样原因需要帮助的,如为促进高新技术而建立孵化园,其要义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但因为申报准入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加之申报必然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正在发展中的一般企业只能望而却步,连参评资格都没有。如果是已经发展起来的企业,又怎需要商务部去“促进”呢?

  决定一个餐饮企业品牌的东西很多,除了上述消费者的口碑外,还有驰名

商标和中国名牌等评比的衡量。如果已经获得驰名商标了,这就是国际通行的“品牌”;如果已经是“名牌”了,何须再动用另一个政府部门的资源又搞一个“品牌”?促进企业发展的方法很多,如果在餐饮这种典型的由市场决定的行业也热衷于搞评比,是又一种懒政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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