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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刀:请宽容家长的“恋爱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26 东方网

  一进大学就制定“恋爱计划”,乍一看还以为是现在大学生中的流行做法,但这些却来自于一些新生家长。记者近日在采访入学才一个多月的大学新生时发现,不少学生的父母对孩子“谈朋友”的态度来了个180度转弯,从高中时代的强烈制止变成了大学伊始的热烈鼓励,有些家长还催促甚至强迫孩子早日“定下来”。“大一大二瞄准好,大三大四就要确定了,最好毕业前能见家长!”(10月12日《新闻晨报》)

  针对此事,有网友在网上大加挞伐,有的甚至谩骂家长,说家长做法是如何的荒唐。的确,作为大学生,进大学的主要目的是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不是去谈恋爱,找配偶,家长对此应该明确。但是,面对众网友的极端质疑,我却要说句:家长为孩子制定“恋爱计划”确有不妥,然其良苦用心应该值得尊重,至少不应该遭到恶意谩骂,而有着此类想法的女性学生也更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关注。本人家长生活在农村,还没赶上帮女儿制定“恋爱计划”的趟,但是,如果赶上了,我决不会讨厌这个“恋爱计划”。

  坦白地说,我及我周围的女学生们,对个人的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都非常强,我们对个人生活上的自由、职业的渴求同样异常强烈。但是,残酷的事实却在告诉我们,女生有时为了一份工作还得暂时舍弃“自由”----谈一回恋爱。笔者所就读的大学在西南地区算是好的,然而,许多女生毕业了却仍然很难找到好工作。比我高两个年级的师姐们,她们成绩非常优秀,实际操作能力也不差,但是,她们找工作时不是输给了男生(包括学习很差的),就是需要通过男生作“跳板”(一名男生可带1至2名女生)签订工作。

  当然,靠自己找到工作的师姐也有不少,但她们中,许多一年就要换三四次工作,而且每月的收入非常不乐观。我的一个师姐毕业时信心百倍,在遭受几番折腾后,干脆回家“啃老”了。不是她不想干、不干好,而是一些工作环境、待遇实在让人没法干。我的那个师姐两次就业于私企,见习期间月薪只有800元,但企业不给她提供住处,“三险一金”就更不用指望。除了房租、水电费、上班时的车旅费以及生活费,一个月下来能有多少结余呢?

  再看看人才市场上那些给出待遇稍微好些的企业,却往往“宁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没有明说只招“武大郎”,但在面试时总会把“穆桂英”踩扁,一些企业愿意接纳“穆桂英”,却把“三年内不得生育”作为招聘的前置条件的,一旦“穆桂英”生出个“杨宗保”,“穆桂英”就面临失去工作的尴尬境遇了。这也难怪一些家长着急要为孩子制定“恋爱计划”,“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啊。

  据了解,为确保人们在就业时机会均等,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中,反对就业歧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美国的民权法案中,就业歧视是违法的,所以没有一个公司的老板或单位的责任人会公开在有关规定中明示歧视的内容。而在我国,诸如“限招男生”、“三年内不得生育”等等字样却大行其道,这是不正常的。在目前劳资市场严重存在矛盾、问题的情况下,女性承担着家庭的更多责任,用人单位应摒弃主观上重男轻女的思想,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女性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在劳资市场存在的严重矛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还是请大家宽容“恋爱计划”吧,至少不应该极端谩骂,若非要谩骂,也应该把矛头指向那些导致歧视性就业环境出现的人和事上。


作者:十年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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