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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一句话道出中央新的执政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0:00 新华网

  艾琳

  以往,无论是会议还是文件,在讲到人民生活这个问题时,总是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更大提高”或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来进行号召和要求。虽然这样说并没有错,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与任务,但总觉得有点笼统、有点空。

  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时,却提出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这个新概念,虽然仅有八个字,却包含了极深的执政内涵,折射出新的执政理念,值得我们好好品味。

  首先,这句话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多年来,由于我们一直强调公有制,强调集体财产、国有财产,而很少谈及个人财产、家庭财产,认为谈及个人财产、家庭财产,就是对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弱化。直到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私有财产才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认可。六中全会公报正式提出的“家庭财产”这个概念,又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把公民私有财产这个概念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化。

  第二,这句话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对于绝大多数群众来说,生活水平提高的落脚点在哪里?私有财产的落脚点在哪里?那就是家庭财产,就是家庭财产的多寡。现在,六中全会在公报上正式提出“家庭财产”的概念,并把“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作为

和谐社会的目标与任务,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家庭财产的多寡,不仅成为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目标之一,而且成为是否突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任务之一。

  第三,这句话进一步体现了本届政府的民本思想、务实作风。这个概念的提出,使人们清楚地看到,今后,判断地方政府政绩如何,不仅要看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还要看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是否增加。如果指标上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但居民家庭财产实际没有增加,那么,对这样的政绩,就应该进行重新判断。至少,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可靠性。

  第四,这句话标明了中央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决心和信心。在公报中表述人民生活这一问题时,“家庭财产普遍增加”这句话的前边是“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后边是“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实现“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的前提,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的结果就是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要使“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就必须把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群众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让群众能够买得起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学,安居乐业,真正让群众不再为钱而发愁,为生活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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