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诗成:选票贬值与官帽批发的因果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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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0:21 浙江在线 | |||||||||
有人卖官赚钱,有人掏钱贿选,虽已是过街老鼠,但仍然有人冒着风险也要干,这起码说明:官帽与选票的含金量都是很高的。于是乎,当我们将“110顶官帽卖150万”与“2.5万摆平73名人大代表”的新闻进行对比时,难免要心痛地发出感慨:即便有人非要用钱对官帽和选票给出一个“价格”,可咋能“卖”得如此便宜?官帽与选票一同贬值,又存在怎样的内在逻辑?
这两条可以扯上联系的消息分别发生在云南与安徽。今年1月23日,中纪委、中组部公开通报了一批跑官要官的典型案件,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两名副县长被查处,梁河县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百名人大代表卷入了贿选案。其中一名副县长贿赂73名人大代表,总花费约2.5万元,而另一名副县长,仅仅花了5000元,就买到了副县长的宝座。一些人大代表仅仅为了几包香烟,一点化肥、农膜,或者几十元钱,就把自己的选票出卖了。(10月14日《新京报》) 而在安徽历年来倒下的县委书记中,定远县县委书记的陈兆丰刷新了多项纪录,其中两项是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卖出官帽最多———从1998年11月到2002年,陈兆丰共计卖出110顶官帽;卖官收入超过150万元,官帽价值平均每顶一万多元。(10月1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有人责怪一些人大代表为了那么点蝇头小利就出卖选票,显然“素质不行”。这只是一个方面。笔者以为,明白了一个县委书记为什么可以以一万多元的价格,像卖土豆白菜一样,大批量地随意向外批发官帽,才能真正明白人大代表手中的选票,为什么在不再是“橡皮图章”之后,还是如此地不值钱———几包香烟,一点农膜,几十块! 根据《南方周末》记者对以往贿选事件的调查发现,有些代表收受“贿赂”的直接动机不是“牟利”,他们真实的心态是:“投票给谁无所谓,如果有人‘意思意思’,就顺水推舟投他一票”。也有人大代表说:“我投谁的票对选举根本没什么影响,最后谁当选,还不是由上面定。”换句话说,在官帽可以低价搞批发的背景下,人大代表的选票跟着“贬值”简直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官帽与选票一同“贬值”的内在逻辑是:官帽如果在实际上还是操纵在个别主要领导的手中,只是通过代表选举“举举手、走过场”,则无论谁拿到官帽当上“副县长”,都一个样,除了会影响个别人的政治前途,与大多数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关系其实没多大区别。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之下,必然要出现选票看似重要,却折价贬值的结果。 被称为“卖官书记”的陕西商州市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五年时间批发官帽27顶,几乎涉及各个部门领域,人家自己就坦言:“我不说话,谁也提拔不了。”而在安徽定远县,陈兆丰在接受了一位叫杨守兰的人送的贿赂款之后,不到一个月,就实现了杨走上副县级的“愿望”。每一顶官帽的“落实”,都会有正当的“程序”可走,甚至也不乏通过党代会、人代会,可问题是,此时的程序如何不称为“过场”?而一旦手中真正掌握着升迁大权的主要领导贪欲横流,把官帽当成自己菜地里的老黄瓜,给点钱就卖,“110顶官帽卖150万”与“2.5万摆平73名人大代表”的同时出现,也就越发必然了。 有专家说,贿选的出现从反面说明人大代表的权力在逐步落实,不能因为出现贿选,就怀疑让他们做主有方向问题。这话有道理,就好比一个刚学走路的未成年人总会跌跤,对他负责的成年人不能用禁止走路来防止一样。因此,“2.5万摆平73名人大代表”之类的丑事不能成为弱化人大代表权力的理由,而是应当首先从“逻辑”的上游入手治理:只有官员任命不再被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那“几把手”独揽,才会给代表选举拓展出正常的运作空间,他们的选票才能真的有了质量———不是说代表有了真权力就绝对不会被贿赂,而是说只有先消除了“110顶官帽卖150万”廉价批发的土壤,才能指望从根本上治理、消除“2.5万摆平73名人大代表”这类怪事的发生。(毕诗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