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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朝明:灾民人均救灾款1元是标准的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5:37 新京报

  今年6月,陕西省大荔县境内发生罕见的大风、冰雹灾害,造成数人死亡。据大荔县埝桥乡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乡受灾土地面积就超过了3万亩,经济损失至少也有1000万元。为此,县民政局先后分两次给该乡共拨付4万元救灾款,但这对于庞大受灾人口来说是杯水车薪,以至于在一些村,发到灾民手中的救灾款人均只有1元,“一些群众不愿意要这钱,所以这笔钱现在还在村会计那里,没办法发下去。”而领到1元救灾款的灾民说:“一人1块钱,你说能买啥,连1斤面粉都买不来。”(昨日《华商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救灾款发放的重点是重灾区、经济不发达灾区的重灾民和贫困、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不得平均分配。但是,乡村干部也有自己的难处,一方面,大家都遭了灾,给这家不给那家,没法给村民解释;另一方面,即使集中救济10户人家,这点钱(每个村多则两千少则几百)也帮不上忙。

  那么,对于一场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的灾害,该县民政部门发放4万元救灾款是不是少了?民政部门是按何种标准发放这笔救灾款的呢?报道没说,事实上,笔者也未能查到民政部门有关发放救灾款标准的规定。我们听到更多的是“民政部门给某某灾区紧急拨付救灾款多少多少”,至于为何给这么多,我们不得而知。大荔县民政局为埝桥乡发放救灾款也是如此,先拨2万,后经乡里申请,又追拨2万,至于其中的标准,没人能说得明白。而造成的后果就是,基层干部和灾民都嫌少,都不满意。

  由此,笔者不禁想到,民政部门拨付救灾款应该有一个明确标准,这个标准不仅自己了然并严格执行,也应该让受灾群众和社会各界看得明明白白。比如,按经济损失的若干比例拨付,以人员伤亡数量为标准拨付。这样一来,救灾款的透明度有了保证,灾民也看得明白,基层干部也好分配,也便于社会监督。

  农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天气对收成的影响非常大。前些天看过一篇资料,说美国农民中流行一句话:“务农就像赌博,也许到拉斯韦加斯赢钱的几率比种田还大!”所以,美国农民一般会买名目繁多的保险,如农业总收入保险、事故保险和牲畜保险等。我们的保险体系覆盖面显然还不够,所以,农民一旦受灾,就盼望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切实帮助的政府救灾制度。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拿出救灾款发放标准来,并让社会明白,经济损失达到1000万元的灾害,究竟应该拨付多少救灾款,以避免让灾民狐疑甚至不满意。

  □许朝明(北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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