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林:富余乡镇干部转业当警察之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8:38 新华网 | |||||||||
部分乡镇政府富余干部有望转行当警察。重庆市政府常务会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意见》。王鸿举市长表示,目前乡镇政府的富余干部,可以选择合适的人员进入公安系统,充实农村警力,多建派出所。(《重庆商报》10月31日) 乡镇政府如何精兵简政,是一个喊了多年的老话题了。而怎样分流富余干部一直困
为此,笔者不由顿生三忧。 其一,从年龄层面上说,富余干部适不适合当警察。一般情况下,乡镇富余干部大多年龄偏大。倘若按级别平级分流,让现在的科长、主任去做新建派出所的所长、指导员什么的,派出所会不会变成“敬老院”或“干部休闲中心”呢? 其二,从执法能力而言,富余干部能否成功转换角色。乡镇派出所既要管理户籍,还得抓治安搞刑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绝大部分富余干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执法本领,他们能否成为合格的民警,起到“充实农村警力”的作用,恐怕还是个不小的问号。 其三,从行政构架上看,大量富余干部如此“变脸”是否恰当。相比较而言,呆在公安系统,至少在收入上不比在乡镇政府做公务员差。因此,这一政策的出台,很有可能导致富余人员拼命往公安队伍里挤,而且极有可能出现“近亲繁殖”的现象,这对一个基层执法部门来说,肯定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我认为,让乡镇富余干部转业去干公安,必须谨慎行事才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