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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生:同床保姆实质上是长期包养的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02 红网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在陕西劳务市场出现的这种“同床保姆”,大多来自农村,年龄基本上都在35岁以上,由于工资高(最高月薪达2000余元),好多农村妇女都愿意当“同床保姆”。媒体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种保姆和被别人“包养”没有多大区别,而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11月6日《三晋都市报》)

  众所周知,保姆是一种循规道矩的正当工作,是一种凭辛勤劳动获取报酬的职业,它不但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而且解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再就业难题。尽管这个职业也曾闹出过一些绯闻,但多是保姆与主人之间,或日久生情,或各取所需,才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没想到这种难以齿口的事,于今竟然在陕西由暗处走向了明处,并颇受男雇主青睐,大有紧跟“二奶”你方唱罢我登台之势,让人在难以置信中大跌眼镜。

  有人说,“同床保姆”实际上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长期“包养”犹如年轻人“试婚”,有悖于民风;也有人认为“同床保姆”与雇主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不宜上纲上线。然这种双方为满足肉体和物质的需要的“同床”之举,已远远脱离了家政服务的范围,尽管披着一件漂亮的“马甲”,但依然没有脱俗,是一种赤祼祼的肉体交易,既扰乱了家政保姆市场,败坏了家政保姆的形象,又践踏了社会公德,违背了社会着力倡导的文明新风,同时构成了非法

同居罪,给社会和家庭增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同床保姆”粉墨登场,是道德观念沦丧和价值观念扭曲结下的恶果——现实生活中,“笑贫不笑娼”的观念几乎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过去难以启齿的“性”如今正以缺乏这方面教育为由在广泛普及,连“娼妓”也被冠以“性从业者”在招摇撞骗了,这在无形中给保姆“上床”提供了温床;是不良文化催生的社会畸胎——君不见,现今的电影电视,“

婚外恋”、“三角恋”、“保姆恋”等比比皆是,不少人精神空虚、是非不辨、道德滑坡,追求糜烂堕落生活,男女主人公很少没有不“出轨”的……

  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也“见机而作”,推出了“陪聊”、“陪游”、“陪读”等“暧昧”服务。加之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方面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的监管不力,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式的放任纵容,甚至把“性从业者”视为纳税人,在半明半暗的打击中加以“保护”,从而使平平常常的家政保姆上了“层次”,变成了“同床保姆”,而雇主也在满足了一种欲望之后,精神上得到了一种特殊的愉悦——“安全实用,服务到家”。

  由是观之,“同床保姆”的出现,给我们的管理者出了一道新的考题。它警示我们,对保姆行业的管理已不再是规范文本合同那么简单了,在劳动就业部门监管之外,公安机关也应该有所作为,不仅要将其纳入“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也要对那些介绍、传播此类业务的公司和当事人严加惩处,重点打击。如此,方能让“上床保姆”尽早从床上下来,去干她该干的事情!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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