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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追李湘要裸奔,作家怎么像流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0:23 红网

  “80后作家”张一一向李湘求婚称,“如果李湘还不答应嫁给我的话,我将在她足迹所至的31个大中城市裸奔,以纪念湘湘已然不再的31载的美丽芳华。”(12月4日《大连晚报》)

  求婚不成,扬言裸奔;为博出名,“裸体签名”;为捍卫“废话诗”,扯下最后一块遮羞布登台朗诵……现在的作家,怎么弄得跟流氓似的?

  早在张一一之前,就有《非此非彼》的作者李素伦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裸体签名”的“壮举”,只是没来得及进一步“施展身体”,便被公安部门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予以拘留;后来“物主义”诗人苏非舒再做“惊人一脱”,用“裸体朗诵”的形式捍卫赵丽华的“废话诗”……现在到了“80后作家”张一一,向李湘求婚得不到回应后,恼羞成怒地发出要在李湘足迹所至的31个城市进行“裸奔”的“豪言”,“以纪念李湘已经不再的31载美丽芳华”。

  从裸猿进化到人类,在最早觉醒的人性意识里,“羞辱感”是人类脱离动物的重要标杆之一,也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发端。当原始人用树叶、兽皮围住身体敏感部位的刹那,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萌芽。经过几百年的演化,拥有现代文明意识的人类,对服饰的追求已经上升到美学和文化的境界,但其最基本的功能,也就是遮身挡体、掩护隐私的作用,一直得到延续。

  作家是什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精神产品的创造人,是真善美的传播者,是推动人类进步的智慧源泉,是倍受人民尊崇和爱戴的知识和思想化身。但有些作家却自甘堕落,自毁形象,或为了出名,或为了获利,或为了赌气,动辄就拿身体作贱。这种以丑为美,美丑不分,哗众取宠,自取其辱的做法,实在有损斯文,羞没了“作家”这一神圣称号。

  当作家成了流氓的时候,恭候他们的只能是法律。他们失节事小,让社会对作家、对文人、对文坛充满不屑、嘲弄和奚落,进而对精神产品失去真善美的欣赏和追求,乃是大事。

稿源:红网 作者: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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