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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为权利平等呼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0:19 南方报业网

  中国正在进入公民表达的时代。我所说的“公民表达”与有些朋友的概念不尽一致。他们特指普通作者包括一些时评写家;而我认为这些人是“公民”,有专业训练背景的专家学者也是“公民”,没有必要把知识精英们的公共话题写作单列在“公民表达”之外。

  这里特别向读者推荐集子中的5篇文章。后三篇来自当今中国社会低层(“弱势群体”)人员(我想写“人士”,却感觉不合用词常规),使我想到两个问题。

  一个是关于杂文写作的。杂文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揭露社会阴暗面,用鲁迅的话说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如果歌功颂德还叫杂文吗?即使那些思辨性的杂文,不直接批判某种社会人事,针对的是习焉不察的错误观念,那也是批判性的要人警醒的,而绝不是“光明颂”和“欢乐颂”。可是,单篇文章固然有侧重点,难免“深刻的片面”,乃至为了强调而夸张而故作决绝,作者却应当心明如镜,心存平恕,不仅对历史而且对现实秉持“同情性理解”,对社会的进步要有耐心。而不能像某些“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把一切都归咎于社会制度和他人,而无视个体包括我们自己的道义责任。

  另一个问题是自由、民主和平等的关系。我很赞成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和《论美国的民主》两书中提出的观点。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革命思想家,他最看重自由(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对民主可能导致的“民主的暴政”怀有忧虑,但是他相信“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将不会闹事”。而“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他甚至预言民众“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这样的说法与孔夫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是有所不同的,即以民主为前提,而民主是以政治平等为前提的。否则,就是“好行小惠”而“言不及(社会正)义”了,要建设和谐社会真是“难矣哉”!读上述三人的文章,我们难道不会感到,他们的贫困潦倒,从根本上来说是政治和社会权利的贫困吗?落实他们平等的公民权利(同时也就必然要限制某些阶层的特权),就是对他们最有效的救济。

  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有一本经典著作叫《为平等而密谋》。在以社会主义为旗帜的当今中国,当然用不着为此而密谋。让我们理直气壮地为权利平等而鼓与呼吧。

  (12月4日《中国经济时报》,原文系《2006杂文年选》前言作者:鄢烈山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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