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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凭什么让民众相信公共部门“会考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4: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曹林

  不少公共部门面对舆论时特别喜欢说“我们会考虑”。他们这么说,往往是说服公众承担一种义务。义务明确地写在纸上,而权利置于“被考虑”的境地,哪里靠得住?

  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箭在弦上,因为这一制度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公民的自觉,各地税务
部门都在就这一制度积极面向公民造势。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透露,征收个税时将会考虑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12月7日《新京报》)。比如一个四口之家,老两口没收入,一个孙子在上大学,即使儿子月工资超过16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因为这家子的整体收入状况很低,税务部门也会考虑不对其进行征税,做到实质公平。

  看纳税人的整体家庭收入进行征税,这当然比如今“只要各项收入达到起征点就要交税”要公平很多。显然,税务部门是想通过“会考虑家庭整体收入”来论证当下个税自行申报制的道德合法性,潜台词是:你们积极主动地向政府申报你的个税吧,税务部门会考虑到你家庭整体收入状况的———说实话,笔者对公共部门这种居高临下、自设裁量权的“我们会考虑”很不以为然,凭什么让公众相信你们“会考虑”?权利和公正必须明确地体现在具体法条中才可以预期。

  如今不少公共部门面对舆论时特别喜欢说“我们会考虑”。比如博客实名制,面对公众实名会侵犯隐私权的质疑,有关部门回应称“会在执行中考虑保护隐私”;比如许多地方摄像头监控公共场所的规定中,根本没有对隐私进行先在的保护,有关部门回应也是“我们会考虑到”。民航总局要上调燃油附加费时,称会考虑到公众承受能力;北京水价要上调时,称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发改委在某次涨价吹风会上也说,明年资源产品的涨价措施不会集中出台,调价方案将考虑民众承受能力。

  公共部门“我们会考虑”话语的流行,折射出公众权利的贫困。因为听凭那些部门“考虑”的,往往都是公众应该依法享受的一些权利,如实名制下的隐私权,摄像头监控下的隐私权,公共品涨价下的生存权,等等。任由公共部门“考虑”,意味着这些权利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和法条保护,而是交由官员自由裁量,相信善良的官员“会考虑到公众的权利”。可掌握着权力的官员会如何考虑呢?燃油附加税涨过好几次,各地水价都在上调,各种资源品竞相提价涨声一片,这些部门真的考虑了公众的承受力吗?“任人考虑”极其靠不住,权利和公正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特别是法的方式来实现。

  许多部门对公众说“我们会考虑”时,往往是说服公众承担一种义务。比如说“会考虑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是让公众承担个税自行申报的义务;说“会考虑隐私权”,是让公众承受被摄像头监控的义务———义务体现在明文要求中,权利却留给官员去“考虑”,这是另一种不公平。其实,权利和义务一样都应该明确地写在纸上,不能把权利置于“被考虑”这种靠不住的境地。出台博客实名制和摄像头监控规定时,就应在规定中明确规定如何保障公民的隐私权,隐私受到保护的实名才是一种公正的义务;出台个税自行申报制时,就应同时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应让制度去权衡不是让部门和执行者去考虑。同样,各种公共品的涨价也是如此,公众对涨价应有主动的权利伸张,而不是被动由别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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