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瞭望:向公贿宣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7:24 廉政瞭望

  当前反腐败实践中,存在着对行贿行为“手太软”的现象。究其原因,如前所述,有立法执法不严、社会心理的宽容、行贿行为本身的隐蔽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公贿的存在。

  公贿,顾名思义,就是用公款行贿。它是指党政机关、国有及集体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为了本地区、部门的小团体利益,用公款对有一定权力的单位和个人行贿的行为。近年来,公贿之风日益猖獗。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一段时间来,在我国的贿赂犯罪案件中,“公贿”案件不仅所占比例大,而且呈上升趋势。据某省对2004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查处的贿赂案件统计分析,80%的行贿者是用公款行贿的。

  公贿猖獗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公然化、公开化。某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居然敢在会议上公开号召用公款行贿,还有的集体讨论“公贿”的目的、方法、步骤以及“公贿”款额的支出渠道,甚至决定由领导亲自带队实施行贿。

  公贿势头之猛,令有识之士忧心忡忡。在2004年“两会”期间,就有连建伟等12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严厉铲除“公贿”现象。

  以“公家”之名?

  较之私贿“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公贿为何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原因在于公贿师出有名:“为了公事,出于公心”。

  据有关部门统计,跑项目、跑资金是公贿最严重的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蓬勃发展。但由于目前仍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项目、资金和各种优惠政策,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和重要动力。而我国倒金字塔型的权力结构,又使人财物权都高度集中于上一级部门。由于初级阶段的国情,总的来说僧多粥少,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政治或经济资源,各地各部门之间就要进行“争夺”;而掌握和支配这些资源的领导或部门往往又拥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因此如何“争夺”,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这个时候,“公贿”便被一些人视作一件“攻城拔寨”的利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拿到国家和省市投资建设的项目及专项资金,不惜巨额贿赂。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些项目的“活动经费”大概是总额的5%或10%。前不久,国家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谈到对预算资金审计监督时表示:“现在,各省市区、地级市甚至县都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有的驻京办目的就是跑‘部’‘钱’进。”他还幽默地把“跑”字做了个“解读”:“跑是一个足字旁,还有一个包,要带包去跑。”这其中,不难嗅出“公贿”的味道。

  在逢年过节或是重大事项之际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进贡”,是公贿的又一个重要内容。这是一种旧时陋习、封建沉渣,如清朝地方官对京官,寒暑变迁有“冰敬”、“炭敬”,平日送礼有“别敬”,婚丧喜庆有贺礼。这种现象如今又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记者在采访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巨额受贿案过程中,就发现田玉飞每逢岁末年关之际,都要从县财政安排出一定的资金向某些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拜年”。记者在采访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买官卖官案时,也了解到当地不少科局单位和乡镇的领导都要在春节之际用公款向其“表示”,其目的笼统称之为“联络感情”、“争取支持”。

  对于此种类型的公贿,不但行贿的人振振有词,一些群众甚至包括个别领导也“理解认可”。有的人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手段,是超常规发展的措施,“现在社会就这样”;一些群众也认为能用“公贿”手段为本地区本单位跑来项目、争来资金、谋得利益的干部有胆略,有路子,是“能人”,是经济发展的“功臣”。田玉飞当年在沙湾区任区长时,就因为这方面能力突出被称为“勾兑大师”,并深为某些领导所赏识。从某种意义来看,这种社会对于“公贿”的认同心态,甚至比公贿行为本身还可怕。

  其实争取支持也好,联络感情也罢,都不能抹煞公贿权钱交易腐败的实质。它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政府正常运作的程序,践踏了法律的威严,并破坏和谐社会的基石——如何想象,一个公贿盛行的社会,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

  用公款铺私路

  除了为“本地区本单位谋利益”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外,强烈的个人功利色彩,也是“公贿”盛行的一个原动力。公开场合,多数公贿者都宣称是为了争取“工作上支持”,私底下很难说没有一点个人企图:给领导留个好印象,为以后升迁等铺路。特别是那种“公款买官”者,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据调查,当前公贿的一个“重灾区”就是在职务调整变动之机用公款行贿,打通关节,以求得“保位”、“升迁”。从近年来查处的多起卖官鬻爵案中可以看出,相当部分的“买官者”,特别是那些具有一定职权的人,用来行贿的钱都是公款。如在向福建省原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行贿的68名干部职工中,涉及公款买单的11人,均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公款买单金额31.06万元。

  “公款买官”的“妙处”,就在于用个人经济上的“零支出”换取政治上的“高收益”。据一些媒体曝光的情况,一些地方的“官位”都是有行情价位的,少则两三万,多则数十上百万。以当前

公务员的薪酬水平而论,个人的经济实力是很难承受的。而公贿纯属“借花献佛”,个人没有负担,因而能潇洒“贿”一回。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有“公款”作为经济基础,才助长了一些地方“买官卖官”的猖獗。由于公贿者心态“轻松”,容易产生麻痹心理,还屡次发生买官被骗的闹剧。比较典型的如黑龙江鹤立林业局原局长丁养泉迷信一个骗子的话,挪用50万元公款买官,结果鸡飞蛋打,倒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更为可笑的是,有的行贿人为了让领导“放心”,凸显“感情”的深厚,明明用的是公款,偏要说是“自己的钱”。如田玉飞案中,该县某局副局长潘某某为了“扶正”,以“拜年”的名义向田玉飞“奉上”3万元。这笔钱明明是公款,但当田问他是什么钱时,他却拍着胸口说是私人的钱。原因他说得很直白:“拜年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得到他(田玉飞)对我个人的支持和关照。如果明说是单位的钱,意义就不一样了。”这个话,正代表了“公款买官者”的心声。

  从最终利益的归属来说,“公款买官者”完全是用公款铺私路,为了一己之私。如果说那些为地方和部门谋利益还事出有因的话,这种则是罪不可恕。公贿者们为了“善后”,往往瞒天过海、移花接木:有的是虚开发票“冲抵”,有的是私设“小金库”作弊,有的则是到下属单位直接索要,笔者个人认为,这等行径与贪污挪用无异,但现实中因此被查处的并不多见。

  现今的公贿现象,是在封建官场余毒影响下,当前体制弊端与个人私利动机相结合催生的一种社会政治嬗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清明政治的大敌。当前,对公贿的治理不力,影响了对整个行贿问题的治理效果,进而也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整体进度。因此,我们绝不可等闲视之,必须下决心清除这颗政治毒瘤。

  但是,由于公贿现象形成原因复杂、动机多样、伪装性强、方式隐蔽,因此要根治绝非轻而易举之事,一朝一夕之功。以笔者拙见,求治之道,仍然在于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用纪律法规严惩典型案例是当务之急,制度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是治本之策。比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限,用廉政文化的清风来扫荡封建官场的陋习,等等,才能真正铲除公贿滋生蔓延的土壤。(记者 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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