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追求的目标是现代教育,是以人为本,坚守公平,促进被教育者心智健康发展、能力提高以适应当代社会需要,引领时代不断进步的教育。
罗崇敏:教育本末倒置,非改革不能解决
中国目前的教育本末倒置,众多问题非改革不能解决。
我们一直提“减负”,减负其实涉及到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这其实是减家庭之负、学校之负、社会之负、民族之负和国家之负。这不是大道理,我们在教育上所做的无价值的劳动,导致了学生心理的扭曲、教育品质的下降、教育人格的异化、教育制度的变形以及教育观念的落后。
我在云南省着力推进了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三生教育”,通过对教育观、教育体制的反思来实现改革。其根本在于回归教育本质,实现教真育爱,也就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都要追求真理、认识真理、为真理而奋斗;要做学真知,见真情、知真事、做真人、做真事;要用自己的爱心去爱万物。这样的教育必须具有人本性、公平性、开放性、法治性和现代性,缺一不可。现代教育必须以本土化行动、国际化视野,现代化目标来推进。这就必须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改革和创新,使现代教育付诸实践。
这样的体制改革,首先包括办学体制、特别是办学主体的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办学公平,公办教育、民办教育、股份制教育等有教无类,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云南教育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和教育机构所能提供的教育机会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为云南教育资源总量小、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存在。为此,云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文件,从社区办学、办学投入、税收管理、办学贷款等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变革办学体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利用市场的手段把民办教育的资源做大做优做强。
第二, 是抓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两个方面,即政府对办学机构的管理体制以及办学机构内部的管理体制。现在外部管理体制不顺,内部管理体制不活,严重影响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我认为,通过改革,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应该只体现在法治和方针的管理(使学校依法办学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校主要领导的公开选拔和监管、对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评估,以及对学校办学经费的拨付等四个方面。学校内部的管理活性机制则包括人事管理、分配体制改革、教学管理体制、科研管理体制和后勤管理体制等五个方面。其中,人事管理改革要实现教职工身份的社会化,用什么人由学校自行决定,这也意味着打破了大学行政化的趋势。深化这五个方面的微观改革,激活机制。
第三, 是抓办学国际化体制的改革。建立开放的、国际化的办学管理体制,通过留学生的派出和引进、教师的学习和交流、科研项目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国内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前段时间,我曾到北美地区与三个国家的学校签订了合作协议,打破国界把国内的学生送到各国去学习,培养既具有国际视野,又富有爱国心的新一代。
第四项改革是学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把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后勤服务剥离出去。
目前社会上对教育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我们的改革也都有涉及。比如说, 针对论文抄袭等现象,我们主张让各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行决定。这只是基本规则,我们更追求一种实实在在的效果,包括教授职称评定等问题,我们需要一个公开透明、完全由专家评选投票决定的方式,实现教育监管。云南省教育厅在赋予学校办学以更多的自主权方面做得比较好。比如中考的命题权,原来是全省统一,现在改革后就放在地、州,名副其实给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我们在教育方面另一个比较重要的改革是,云南省省委做出决定,对省内十个院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职位向社会公开选拔。作为教育厅党组成员,为省委的决策提供服务,我履行职责做了一些事情。其实,类似这样的改革之前也有,但仅限于教育系统内部。实践证明,公开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全社会进行高校书记和校长的选拔任用是正确的。
改革的过程中, 也需要多方面多角度的考虑,使得改革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执行。比如某些学校的书记和校长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十余年,但由于年纪偏大、学习思维和方法也有一些陈旧,应对笔试和面试的难度比较大,在考核中必然面临淘汰。于是,我向省里报告给予其副厅级待遇,依然在学校的其他部门继续工作。尊重和肯定历史,保持连续性的同时还要有一种人文关怀和换位思考,来实现改革的持续性,获得最大程度的支持。
实事求是的说,公开选拔出的书记和校长非常珍惜机会,他们大部分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他们最明显的是有激情、有能力,同时还有压力,这为云南教育领域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增加了很多助推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政府要坚定地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不能推卸,但体现政府具体职责的事务可以委托。
尹后庆:政府履责下的放权改革
在讲到教育行政改革之前,我要先提出一个概念性问题供每个人思考,那就是教育是否真能实现理想意义上的均衡?在我看来,无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教育总是有阶梯性的。从高等教育来看,清华北大不可能全部满足13亿人口的需求;从义务教育来看,只要社会观念不变,家长们还希望将孩子送到最心仪的学校,那么择校中产生的权力择校、腐败等问题就很难解决;更遑论在城乡、各城市间存在巨大经济发展差距的情况下,实现全国教育的均衡。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为均衡师资力量,提议让一定区域内的所有老师三年轮校轮岗一次。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所没有文化积淀和传统的学校,校长不是核心,教师来去匆匆没有团体感、无法对学校的文化深入认同,这样的学校怎样发展?因此,我们绝不能将复杂的教育问题,用一把简单的尺子来度量所谓的均衡,并试图用这样的舆论来引导教育政策。
我在浦东新区有四年的时间担任社会发展局的局长,教育和卫生都受此机构主管。我清楚的记得,那时在医院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只占12%,而在教育投入里财政占75%。现在医改进行的如火如荼,但从那时来看,卫生就要比教育在市场化方向上走得更远。
浦东在教育行政体制方面推行改比较早,改革措施归纳起来其实只有两条,首先政府把该管的事情管起来,坚定地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绝不推卸。政府怎么履行职责?首先是承担全部义务教育的责任, 让家庭收入水平不同的人群(孩子)都能享受到基本的义务教育;其次,将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定位在准公共服务上,也就是在教育成本上可以由家庭承担一部分,只要政府财力允许,社会有这种需要,政府应该逐步提高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包括职业教育)阶段的投入比例。按这个思路,上海在义务教育方面,95%以上的资金由政府提供,个人支付非常少;学前教育方面,在全国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支出比例占1.3%的情况下,2004—2008年五年里,这个支出比例从8.4%提升到9.1%;高中教育方面也是如此。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本身也是一种改革,卫生改革方案和教育改革应该体现这个精神。
接下来一个问题,政府财政投入后是不是就能办好教育。在政府管理过程中,除了履行政府职责外我们还要考虑教育谁来干?不是政府亲历亲为才能体现政府的职责,政府职责不能推卸,但体现政府具体职责的事务可以委托。以此为基础,我们在浦东改革中,培育起一批专业的教育管理机构,由它们来承接政府的一部分事务。以此来提升教育管理的效率。浦东新区城市化地区只占土地的四分之一,但教育的四分之三就是集中在这四分之一城市化地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的发展,剩余四分之三的地区城市化后,如何将教育资源辐射出去?建立非政府、专业性的管理机构,政府对其进行委托、购买其服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展,特别时用委托管理方式实现部分薄弱学校重组,效果明显。
那么政府如何培育和扶持这些非营利、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怎样保证它的非营利性,政府与其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第三方机构渐增后政府用怎样的机制去委托和监管,怎样拨款、评估等等,这里面充满着制度创新和探索。
总结多年经验, 我认为目前政府在教育行政工作上的指导思想应该从管理走向治理。我记得曾经有一名中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突发心脏病死了, 家长认为学校有责任, 并带人到学校与校方发生争执。这个学校建立了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 委员会开会讨论否定了学校的责任, 直接平息了事件。我们应该认识到, 在今天政府如果用权力方式监管整个教育体系, 很多矛盾无法解决。政府管理人员不能站在“ 我来分人财物” 的管理角度, 政府固然可以分配手中的人财物资源, 更要重视制度资源的利用。提高民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应该用治理的方式, 也就是设置一些制度和机制, 实现对教育的监管。
实际上,这样的改革就是政府放权的过程。浦东的教育改革,政府部门能够放权去做的原因其实正是为了适应教育和社会的发展。
首先,在上海,七个孩子中就有一个在浦东新区上学。作为主管部门的社会发展局,只有90个编制,教育处只是其中之一。可就是这个人员编制非常少的教育处,要面对全区400所学校。同时,浦东的文化积淀其实远不如中心区,要促进这样一个地区教育的快速发展,政府只能用改革的方式,运用政府财力购买第三方服务,这样的改革是“形势所逼”的必然。
其次,现在推进改革也许会受阻于部门利益,但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来说,如果将民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行政效率的评估,都作为考核标准,那么改革的动力问题亦能找到来源。
目前教育问题难以及时纠正,缺乏有效监督的原因之一就是教育督导为部门内监督,缺乏公信力和权威性。
胡平平:教育需要独立的监督体系
中国的教育质量到底如何,决策者的心中底气是不足的。我2007年被教育部从安徽借调到刚成立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成立这个中心的目的就是了解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整体状况,以及影响教育质量水平的各种相关因素。
像这样的监测中心在全国有三家,除了这个质量监测中心,还有上海教科院的基础教育监测中心,它将全国各地教育统计数据,包括财务报表、事业统计等汇总录入,进行清理和分析。还有一个基础教育监测站,设在中央教科所,负责定点联系全国72个具有代替性的县区,根据国家的需要不断收集这72个县区的各种数据,分析全国的教育情况和问题。
这一路走来,我对整个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深有感触。在教育迅猛发展的今天,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升到以县为主的管理,全国2800多个县只有27个县还没有普九,但现在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矛盾丛生。比如义务教育在一些中西部农村普及的基础非常脆弱,巩固和提高的压力仍然很大,很多地方的办学条件达不到合格的标准。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字,全国大概50%的小学,25%的初中办学条件不合格。
大中城市的择校问题突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进县镇择校的问题也开始凸显,有些学校甚至达到了万人的“巨型化”水平,这个现象中部地区尤为突出。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体制管理,但相关制度不配套,多部门管理政策交叉。中小学财务统归到财政部门管理,特别是农村学校我们甚至看不到一张学校的财务报表,相当一部分学校的校长不清楚年度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的混乱使得管理和监督难上加难。
我认为, 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首先要实现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相分离,国家应该建立一个与教育决策、执行部门互独立的监督体系。适当的时候要成立国家教育监督局,完善整个国家的教育监督体制。目前,很多教育问题难以及时纠正,缺乏有效监督的原因之一就是现有的教育督导虽然挂有国家教育督导团的牌子,但实际上都是教育部门内的一个机构,监督依然是在教育系统内运行的部门监督,缺乏公信力和权威性。
我认为,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一支专职的教育督导队伍,同时不断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把现有各级教育督导团改革为教育监督局,建立对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监督体系和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创新机制,建立教育监督报告制度,从体制上确保教育督导的客观公正,科学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