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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传统媒体:并肩作战还是同根相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09:55  人民论坛杂志

  网络与传统媒体:并肩作战还是同根相煎

  67.8%的受访者认为“网络”最有减压效果,13.0%的受访者选择“传统媒体”

  在回答“您认为目前哪个渠道最有效地发挥了‘减压阀’的作用”时,67.8%的受访者选择了“网络”,13.0%的受访者选择“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6.0%的受访者选择“公民组织(如消费者权益组织、环境保护组织、工会等)”,只有4.3%的受访者选择了“信访”,另外还有8.9%的受访者选择“其他”。

  将近七成的公众肯定了网络在减压方面的作用,说明网络在表达民意、传达民情方面的重大作用。在云南“躲猫猫”、河南灵宝跨省追捕、杭州飙车案等一系列事件中,网络舆论对事件走向产生了巨大影响,草根网民聚合而成的强大力量得以体现,亿万网民成功实现了意见表达、政治参与。

  究其原因,中共中央党史教研部副主任谢春涛说,互联网传播信息速度很快,内容广泛。而网上论坛、聊天室等网络平台方便快捷,更成为民众表达民意、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

  为此,领导干部也越来越重视网络民意。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同志坐进了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直播室,与全球网民进行了一场历时两小时的真诚对话。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现在已没有官员能忽视网络的力量。“网络正在促进一个崭新的执政模式逐步成型,其原则即为:公开、互动。”汪玉凯称,“中国民众与政治的距离,从来没有如此之近。”

  在汪玉凯看来,网络给了公共决策前所未有的宽广空间:决策之前,网络可以充分预热、反映舆情所向;决策之后,网络又可及时反馈,给政府最佳的修正窗口期。

  “您认为哪个渠道最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9.0%的受访者选择“网络”,12.7%的受访者选择“传统媒体”,7.2%的受访者选择“公民组织”,只有2.5%的受访者选择“信访”。

  谢春涛表示,中共十七大提出,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互联网渠道在这方面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将更加凸显。这种虚拟世界中的“民主”,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不可低估。

  网络的巨大优势曾经让人为传统媒体的处境担忧,传统媒体由于版面空间、节目时段等限制,能够参与媒体讨论、公开发表意见的人数较少,民意表达是单向度的,难以形成对话和讨论,因此曾有人预言传统媒体必将被网络“逼死”。但在此次调查中,仍有13.0%的受访者认可“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在为社会减压方面的作用。

  对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金兼斌教授说,作为专业的新闻生产机构,传统媒体一旦介入,对有关事件的真相披露进程将大大加快。传统媒体所积累的专业信誉和拥有的组织资源使得他们有能力对有关事件进行深入挖掘、跟踪和较全面地采访;同时,传统媒体对社会公众具有巨大影响力,常常导致社会强力机构如政府部门对事件的关注和干预,从而影响事件乃至舆论的走向。

  在表达民意方面,哪个渠道最待改进?

  信访制度成立之初,在反映社情民意、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剧,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大量涌现,信访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这有其客观原因。一位信访干部说,信访局好像一个大杂烩,什么问题都往这里跑。国家信访局的调研也表明,由于其他民意表达的渠道不畅,公众对信访渠道寄予了更多的期待,大量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复议等途径处理的争议、纠纷,纷纷涌入信访渠道。

  “在表达民意方面,您认为以下哪个渠道最待改进?” 43.8%的受访者选择“信访”,25.4%的受访者选择“传统媒体”,19.6%的受访者选择“公民组织”,5.7%的受访者选择“网络”,另外还有5.5%的受访者选择“其他”。

  对于此问题,著名行政法专家、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表示,信访是公民维权的一个重要的救济方式,但并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处理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和集体之间的行政争议问题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比信访更直接,更有法律约束力。

  湛中乐强调,如果所有问题都通过信访来解决,那么政府将不堪重负。对于行政争议的处理,必须分流,多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 

  在回答“在信访过程中,您遇到的最大障碍是什么”时,49.5%的受访者选择“反映了意见之后得不到重视,也得不到有效结果”,42.1%的受访者选择“各部门的职责边界模糊、程序不合理和不透明,互相推诿责任”,3.0%的受访者选择“缺少足够的信息来源”。

  对此,于建嵘教授表示,我国的信访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第二,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第三,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不断诱发较严重的冲突事件。

  总之,“减压阀”是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信访作为畅通民意、疏导压力的重要渠道,还应继续探索不断改良,以期发挥相应的作用。

  (执笔:人民论坛记者 杜凤娇)

  情绪如何释放的是非题

  象征性表达是理性的民意表达?

  2008年1月15日,上海市磁悬浮方案中设计的沿线居民上街抗议游行,某些业主采取散步和集体上街购物等特殊的维权抗争方式。

  在2008年5月4日,成都市200人在市区“散步”,表达他们抵制邻近成都的一个在建、另一个待建的化工项目的意见。据亲历者透露,整个“散步”持续近两小时,中间并没有发生混乱,整场“散步”平稳结束。

  编辑点评:象征性表达在国外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博弈的结果。国家对这类行为的重视让社会在和谐与稳定的条件下解决民众诉求,缓减了矛盾的积累和加深,避免可能引发的更大社会危机。中国式象征性表达让公民在合法的情况下表达了自己的愿望,体现了一个法治尚不健全的社会里民众维护自己权利的特殊智慧。

  公众不服从的界限在哪?

  因为在上诉状“事实和理由”一栏填写了一个“操”字,深圳人陈书伟被福田区法院以侮辱司法工作人员的罪名拘留了15天。可这15天的人身自由并没有像无情的时间一样白白流过,据报道,深圳市中院已经同意受理这个“操”字上诉案。

  编辑点评:“公民不服从”,美国学者罗尔斯将其定义为“忠诚法律之边缘的异议形式”。“公民不服从”有其界限,即坚决不诉诸暴力,“非暴力不合作”是其最流行的现代性表达方式。一旦使用了暴力的武器表达“不服从”,公民则蜕变为“暴民”。这就瓦解了它自身的正当性。

  网络表达:解压疏导还是火上加油?

  在网络的广泛传播下,杭州飙车案、罗彩霞事件等,近来成为广受关注的热点话题。网络民意表达,已经成为一股影响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不过,由于网络和网民的局限性,也会产生消极影响。例如,容易强化“仇官”、“仇富”心理,扭曲政府形象,影响政府权威,引发和扩大群体性事件。 

  编辑点评:网络民意表达主流是好的,大多数网民希望通过表达让政府了解民情民意,推动公职人员改进工作,督促问题的公正解决。网络民意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同群体利益诉求,为公共决策的价值取舍、利弊权衡提供重要依据。但在承认这一现实的同时,也要对网络民意表达的实效性作出客观判断。

  (人民论坛 王慧整理)

  百姓观点

  我觉得,现在压力很大,如何合理地宣泄是个大问题。日本松下公司考虑得就很周到。该公司在各生产基地都设有一个专门的、隐蔽的小房间,叫 “出气室”。“出气室”里设置了一些橡皮人,形象有公司总裁、部门主管,还可以根据需要自己去贴标签。任何员工,如果受了上司的气,或遇到其他烦恼的事,心里堵得慌,都可以到 “ 出气室 ” 里找到他憎恨的对象,大喊大骂,拳打脚踢,以泄心中之愤。有心理学家专门对该公司的 “ 出气室 ” 进行过研究,发现人们进去时,往往心情抑郁,怒气冲冲;出来时,则神情坦然,一脸轻松,投入到生产中也干劲倍增。

  (江西 孙慧敏) 

  中国古代有一种监察制度,叫“风闻奏事”,就是允许人根据传闻匿名举报没有核实过的事情,监察部门接到“风闻奏事”就必须去调查核实,根据事实,再作出行政或者刑事上的处分。今天的互联网,完全就可以是“风闻奏事”的新平台,比过去还更方便,我们现在的领导,真应该学学祖先。

  (江苏 丁亚明)

  人在压力的重负下,容易情绪失常,导致社会矛盾增加。政府应尽快增设有针对性的服务机构,建立权威的矛盾协调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社会体系。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一些重大恶性案件,往往与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化解有关。

  (江苏 王磊)

  如今社会已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老百姓手中越是没有权利,越是会把“社会正义”等更多的责任寄望于政府,把自己的命运依赖于政府行动。而政府在压力下会把更多的权力揽到手中试图迎合公众期待,实际上揽权只能加剧问题的恶化,恶化又会加剧公众归咎,政府和官员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只有推进民主政治进程,赋权于民,尊重民意,把更多决策的权力交还给民众,才能摆脱这种恶性循环。让公众成为诸种政策的主动者,他们才会共同承担发展的责任,而不是以“受害者”的心态去面对诸种悲剧和代价,官员群体的压力也才能得到制度性的减轻。

  (北京 曹林)

  公众权利的落实,不仅具有在我们今天社会转型时期所具有的“救急功能”,从长远看,它也是国家现代化的要义所在。国家现代化,需要政府管制理性、市场经济理性、社会沟通理性,三者缺一不可。历经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理性、政府理性已开始生长,而社会沟通理性尚待开掘。沟通理性的培育,和现代公民人格发育是相同的过程;而公民权利的充实和行使,将是培育现代公民人格的正途。

  (北京 王锡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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