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每个公民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汤耀国
从“站起来了”到“更有尊严”
记忆总是相对美好,尤其关于春天的记忆,常使暖流直上心头。温故2010年的春天,温家宝总理的一句温情之语,更是掀起了一股热流。2月12日,他在新春团拜会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尊严”,在新潮语言迭出、“八股”语言并行的时代,这样一个司空见惯的朴素名词,伴以招牌式的温和语调与坚定神情,令闻者为之动容,迅速口耳相传。
团拜会上的尊严之说,显然并非单个人兴之所至随口而出。3月5日,在最高权力机关殿堂里,“尊严”之声再度响起,它被郑重写在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一部起草多时、会商多方、修改多次的重要官方文件上。
“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很多人会想起历史的先声。1949年9月30日,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天,毛泽东在政协开幕式上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那是一句更为激情澎湃的宣言,一个更为激动人心的时刻。
结束百年屈辱,告别战火中的生灵涂炭,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政党,一个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政权要义的新中国,一个要在人间建立美好社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怎能不令人热血沸腾?
而“站起来”六十年后的中国人民,需要“更有尊严”。为什么?就在尊严之说提出的前一两年,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举办北京奥运,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六十周年大庆,综合国力在全世界面前尽显无遗。中国人民不是已经足够意气风发,扬眉吐气了吗?
不是因为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谦虚,也不是因为除以十三亿就小了的现实,而是有两种尊严,有作为整体的国家的尊严,也有作为个人的国民的尊严。“与有荣焉”,并非生活的全部。再大的蛋糕,是“我们”的,也要是“我”的。除以十三亿就小了的平均化计算背后,还有结构失衡的现实。
如是观之,从“站起来了”到“更有尊严”,并非简单的重复。如史学家唐德刚所言,延续一两百年而未竟的中国转型史,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主题与副题,所以不必苛求过去,当然也不能忘却,更不能掩饰当下。上世纪初,严复就将《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经救亡、革命、“继续革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直到如今,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纠葛才真正凸显为时代主题。
温家宝总理自己对尊严也作出了公民权利的注解。2月27日,他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至少在理念和文本上,人的价值与尊严已于近年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其标志为2004年人权入宪,2007年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载入党章;而“更有尊严”,某种程度上正是这一大的话语体系下一个新的愿景表述,是执政党通过其所执政的政府宣示的一种新的承诺方式。
从民生到民主
尊严属心理感受,不像GDP、CPI那样易于计量——尽管可计量的统计数据时下也面临公信力危机。但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公道自在人心,它总会通过各种制度化或非制度化渠道反映出来。
当前中国社会总体稳定,但群体性事件数量居高不下,极端恶性事件更有增加之势。今年以来,一些地方仅因强制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即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以致有评论质问:“官不畏民死,奈何以死惧之?”在百姓眼中,生命都拦不住轰鸣的机器,遑论尊严。在某些地方官员眼中,人命都不足畏,这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形成强烈反差。
以经济理性度之,强拆带来的利益与风险极不对称,土地财政几占地方政府半个钱袋,更有巨大寻租空间;而“良民”终究还是占大多数,出现命案的几率并不大,即便发生,所付代价亦极微。除9月震惊中外的江西宜黄血拆事件外,极少有地方官员因拆出人命而丢官。
宜黄血案发生之初,当地官员还敢公开宣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宜黄事件处理后不久,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又被江西万载县委书记质问:“没有我们搞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一并成为刺痛百姓神经的雷人语录。
这些事件和雷人语录,出现在拆迁变法、中央政府及其部门发紧急通知的过程中,也出现在国家主席胡锦涛于国际正式场合所倡“包容性增长”引发热议之时。而综观以往案例,少数被免职者,仅仅是因“不幸”受到舆论强烈关注及上级机关重视,只能算特例,而非通则,更无法予其以公众常识中相匹配的处罚。
挑战民众尊严底线之举的屡屡发生,还处在民生已成举国政策重心的大背景下。执政党十六大以来,以免除农业税、义务教育学杂费等为标志,被广泛认为开启了民生新政。今年亦在继续推进中,如按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央财政斥400多亿元用于促进就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23%的县,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增长50%。
在财政收入增速连年高于GDP,更高于国民收入的前提下,由建设财政向民生财政的转型已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在财税结构尤其是权力结构没有实质性转变的框架内,有些民生举措推行得并不顺利。
比如几年来的房地产调控。“蜗居”、“蚁族”、“啃老”自然谈不上有尊严的生活,过去几次调控,每每迎来房价报复性反弹,使一次次期盼落空。今年全国两会上,房价毫无悬念地成为众矢之的,中央政府表下调控决心之后,“新国十条”尚未来得及出台,北京即出现新“地王”。大半年来,房价走势虽整体平稳,不再过快上涨,但房价过高已是既成事实,一线城市无房的普通居民只能望之兴叹。
大量有识之士早已指出,分税制改革后的地方政府卖地生财模式,地方政府公司化的逐利驱动,以及套在地方政府头上的GDP考核取向,是造成当前房地产市场困境的主要原因。
然而,相较央地关系,公私关系显得更为根本与普遍。只要地方政府对本属私权利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有相当程度随意处置的权力,只要民众对自身及所处家园、地域缺少足够的权利和力量,无论是“地王”还是“血拆”,都难有止境。
北京大学教授周志忍对教育资源配置的分析也证明了制约权力的要害性。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即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20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未能实现;2006年“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纲要将此目标推迟至“十一五”期间实现,迄今仍未达成。今年6月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将实现期推迟至2012年。
过去4%目标不能如期完成,周志忍分析出三大原因,政府巨大财政资源处于预算管理体系之外、财政支出偏向经济建设、教育投入的等级化,而三者都和权力息息相关:由于缺乏有效约束,公共权力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随意、漠然和傲慢。
目前相关解决思路钟情于“用权力制约权力”,周称,无论来自权力机关还是靠层级节制,权力之间的有效制约都有赖于公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如果人民主权缺位,用权力制约权力并不那么可靠。
从住房、教育领域推而广之,只有坚实的民主,才有可靠的民生;只有确保“自由和权利”,才能进而保障“物质文化需要”。历史可鉴,恩赐难以持久;现代公共政治,已不相信“父爱”。当政治承诺成为民主框架内的公私约定,方值得信赖。
民主规则的运行终究要落实到法治轨道。今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而两起案件,“河南版佘祥林”赵作海冤案被洗清,“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因“寻衅滋事”而获刑,足以演绎此间法治进展的曲折性。彰显法治不仅仅在于完善条文,只有扎根民主的土壤,呼吸权利至上的空气,法治自身的经络才能畅通,进而调理社会的病痛。
从理想到现实
10月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是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中国基尼系数超越国际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认为,收入分配向非劳动者、向政府部门、向垄断性行业的三方面倾斜中,倾斜度最高、利益约束最严重的,是政府。他说:“由政府自己改自己,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儿,恐怕是最难的,这涉及深层的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问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也表示,要做到从“强国”到“民富”的成功转型,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再分配问题是关键。
当普惠式阶段已成过去式,利益分化与博弈的时代来临,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没有权力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就难有利益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当下现实,一方面群体差距拉大、底线不断失守,大量受损者几被逼入退无可退的墙角;另一方面,社会透明度增加,民众权利意识增长,社会容忍度较往昔明显降低。警钟已然长鸣,改革紧迫性与日俱增。
本刊记者今年10月曾参加中央党校党建部举办的一次研讨会,多位与会专家对当前改革状况的忧患之情溢于言表,自不待言。一位地方“政改明星”说:“你不改,老百姓也会推着你不得不改。”另一位地方官员则说:“我当书记四年,已经看不出干部的缺点来。”缺少制约的权力带来的危害性,令当事人都为之心惊。许多“局中人”已不再是“梦中人”,更多原本置身现场“旁观者”也正在伸张真正的“主人翁”精神,两股力量的合流,带来融化坚冰的希望。
是故,“十二五”规划针对的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在有关“十二五”的舆论中,政治体制改革也是一大议题,它被赋予支撑全方位改革的期盼。当然,许多人也希望在举行世博会、亚运会等盛会,以及面对新一轮国际“货币战争”等国际问题时,仍保持既有体制的优越性。长期来看,这一理想应当并非奢望:在能高效凝聚全民力量的同时,又能防范个人不因权力滥用而受损。
在年初年中,政改即已数次被热议。3月全国人代会通过了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成立三十周年,在中央领导的有关讲话中,涉及政改的片言只语被广泛注意。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深圳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温家宝总理说: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发表三十周年,也引起种种纪念。他1986年的一句著名论断也于此时被重提:“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五中全会出台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提法一如以往数年:“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随后,人民日报发表署名为“郑青原”的评论文章《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章说:“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决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更不能华而不实、空喊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