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请尊重农民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璐晶|两会现场报道
21世纪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斯蒂格利茨说。
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二五”时期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率从47.5%提高到51.5%”。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出现的‘城市化’和‘城镇化’两种说法,其实在英文中都是一个词(Urbanization)。没必要对这两个名词做过度解读,关键是明确城镇化的内涵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移动的过程。”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指出,“城市化的完整含义应该是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人口,让进城就业的农民在城市定居,并享有城市居民享有的一切。”进城农民不应该是身份上属于农民,职业上属于工人,也不应该是地域上属于城镇,职业上还是农民,更不应该是大规模、长期化、一代接一代的流动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说:“中国城市化进程如果不能解决农民工的问题,这个城市化就是一个伪命题,是做不好的。”
“如何让农民真正市民化”、“中国的城市化应遵循怎样的发展路线”成为此次两会代表、委员和学者专家热议的话题。
嘉宾
傅军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王健林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
蔡继明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李成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
潘建成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
樊纲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城镇化不是大城市化
王健林:中国的城镇化是目前世界上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镇化,“十一五”期间城镇化已经到了46.6%,规模是巨大的,成绩也非常大。但还存在最主要的三个问题:一是在空间布局上还是混乱无序的,乱建、乱盖,规划落后等等。二是内容,文化、配套设施、体育设施不够,只注重修道路、修房子;三是还没有解决在城市里常住的一些人,比如农民工的问题。
现在有上百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性大城市,有很多城市提出要建中国的“中心城市”,可能这种城市化布局就有问题,中国是容纳不了这么多中心城市、国际性大城市的。所以,中国城市化进程,从国家来讲,包括各个省,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空间布局规划。城镇化不是大城市化,不是北京、上海、武汉这些城市再做大,这些城市再做大可能在资源上很困难,受资源制约,主要是中小城市的发展,中国的城镇化可能是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的发动机。
“十二五”期间,除了提高城镇化率以外,最重要的是提高城镇化运行的质量,使城镇化的进程和民生水平提高,让就业、文化、医疗配套相结合,使城镇化的成果惠及农民工,使他们真正成为市民。
潘建成:我们的城镇化率现在基本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估计还有20年会增长达到70%,此后的速度会放缓。在城镇化过程中,要避免出现拉美国家历史上所有人都向大城市拥挤的状况,导致大城市“贫民窟”、大城市病的出现。再者要避免出现每个村、每个镇都出现城市化的开发,这样不利于人口的适度集中,规模效应难以发挥,我认为发展县城比较合适,城镇化发展要注意这两端的平衡。
淡化“户籍贵族”,强调“常住人口”
蔡继明:制约着城镇化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还是户口问题。户口背后所包含的,或者说它隐藏着很多含金量,这里面有就业、住房保障、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等,所有这些制度如果不改革,户籍制度是不可能取消的,即使表面上给你一个户口,它也是内外有别,比如蓝印的、红印的,什么年代进来的,也要给你一个区分。提高城镇化进程的质量,不仅是让进城务工的农民,还包括从不同的城市进入到大中城市的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当地原居民同等的待遇。
樊纲:“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点就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这是城镇化的核心。我们经常用一个词,叫“户籍贵族”,即拥有户籍的居民在当地享受的公共服务是很高水平的。而按照现在的“户籍贵族”的办法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化太慢了,何况拿有限的财力让一个一个的农民工都有了城市户籍,并给他们提供那么高的福利是做不到的。所以要加强常住人口的概念,采用双轨制,户籍继续供给,但是新的财力集中到新的常住人口上,首先提供基本保障,然后逐步扩大、逐步增加。虽然没有一步到位走到“户籍贵族”的水平,但应使农民工们慢慢觉得这个城市也是他们的城市,可以有一些公共服务品能够提供给他们,使他们在城市里一代一代地住下来。
尊重农民意愿是底线
傅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将产生巨大的住房需求。然而近年来地价和房价的过快上涨一方面抬高了城镇化建设的成本;另一方面使农民工无力在城镇定居,导致“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难以实现真正的城镇化。国家在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增长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为农村人口和贫困人口的城镇化提供住房保障。
蔡继明:这些年来我国城市化空间扩展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人口城市化的速度,但这种城市化道路受到18亿亩耕地红线的限制,因此,城市里各个地方都在大拆大建,有的提出“三年大拆大建大变样”,目的就是在原有的土地进行拆迁,腾出新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而农村也出现了拆旧村建新村,旧村改造,一些农民“被上楼”的情况。农民进城或者留乡应该是自愿的,愿意“上楼”,还是愿意住自己的平房,应该照顾他自己的意愿。另外,随着大量人口进城,许多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没有立足于长远发展,出现了空壳村、空壳镇。因此,对农民“上楼”问题还是应该慎重一些。
李成贵:要理性地看到,在合理科学规划下,有序地推进农民的集中居住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比如,有的自然村庄很小,二三十户人家,甚至在半山腰,这样的村庄搞基础设施建设,比如修一条道路来供水、供气、供电,成本过高。适当地集中,而且集中以后还可以节约出宝贵的土地,因此不能简单否定拆村并居。当然,有些地方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激进也是错误的。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盯着农民的土地,即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
拆村并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要本着几条原则: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选择,尊重农民意愿是底线;二是要搞好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要有一个理性、平和、从容的心态;三是拆迁并居征地出来的土地归农民,土地所得的绝大部分收入也归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