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离北平最远的城市
文/胡赳赳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是自我的面目全非,是昨天我叫北平,今天我叫北京。
北京是现世,现世以安稳为主;北平是往事,往事不安稳却有传奇。
老舍说:“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尹丽川说:“北京一下雪,就变成了北平。”
1928年至1949的民国时期,北京叫北平,逾20年。
北平很不平,但战乱动荡并未使得“帝都”人心惶惶。老舍短暂离开北平,想它至流泪:“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
老舍言,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于是,老舍写了《想北平》。
鲁迅的情绪则要平和而有距离得多,他从绍兴至京,看尽人情冷暖、官场丑态、学者“装逼范儿”,但他对北京却有好感,他总结说:“北平虽几乎没有春天,我并无什么不满意,盖吾以冬读代春游之乐久矣。”
鲁迅作《北平的春天》一文,似乎并未夸赞北方之春,春天毕竟太短,未及打赏,便已失落。倒是恶狠狠地喜欢漫长冬天,仅仅因为“纸糊的屋里”暖意融融的缘故。
没有作家书写自己的城市,这个城市便不可爱了。北平时还有这个习惯,你写《故都的秋》,我便写《上海赋》;你写《京华烟云》,我便写《倾城之恋》。如今写是在写,只是那声响气质,全然只见其小,瞬间便被人遗忘。
且来看看北平的建筑气派,《京华烟云》一出场,便从商人姚思安家的四合院写起,“大门口儿并没有堂皇壮观的气派,只不过一个小小的黑漆门,正中一个红圆心,梧桐的树荫罩盖着门前”,可是姚家的房子 “坚固,格局好,设置精微,实无粗俗卑下华而不实的虚伪样子”,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姚木兰“卓然不群与坚定自信的风度”得以养成。
倘若测绘现代北京的地形图,这四合院或可视为城中之“城”,一个五脏俱全的日常化空间,一个不无理想化的家居处所。
林语堂眼中的北平,“像一个国王的梦境”,像“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是采购者的天堂”,有“旧的色素和新的色素”,……而最重要的是,“北平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
一如他在《京华烟云》中刻意突显的,北平是田园与都市的合体。
这是北平时期,北京时期则丢掉了自己的艺术。中国人比美国人赶忙多了。北平是“慢之国”,北京则是“急之国”。
林语堂宣扬“闲适”、“中庸”的人生哲学,将其宣示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主义“抒情哲学”,并张扬“田园都市”日常生活的精微美妙之处。而这,正是他在《辉煌的北京》一书中所倡导的。不过,他辉煌的北京,指的是北平。
还有郁达夫,浪荡中国许多地方的才子,最后扎到北平,诗意地栖居:“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他讲起民国人的种种优点,即便现在看来,也是“各人有各人的样子”般的好:“在当时的北京——民国十一二年前后——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就是由荐头店荐来的老妈子,除上炕者是当然以外,也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
如今的北京,虽也人文荟萃,只是“人格”的不确,而“奴格”则每每遇见。格之不存,样子便也变了。
郁达夫对北京的感情不亚于老舍:“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只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澹,生活太无变化……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地浓,格外地切。”
法国作家谢阁兰1910年寄给德彪西的信中写道:“北京才是中国,整个中华大地都凝聚在这里。然而不是所有的眼睛都看得到这一点。”清晨,他会“被柔和的叫卖豆腐脑的声音吵醒”,黄昏,他可以欣赏院子上空的蓝天,“被四合院截下来的一块,属于我的一片蓝天”。夜晚,“在坐南朝北的睡着觉时也参与了整个城市的生命”。他觉得四合院住起来“舒适又方便”。他称北京城是“梦寐以求最理想的居家之地”。
民国才子作家张恨水写道:“能够代表东方建筑美的城市,在世界上,除了北平,恐怕难找第二处了。”
要说北平,“那真是一部廿四史”,无从说起。张恨水对北平的态度,如同当今文人对北京的态度:“北平这个城,特别能吸收有学问、有技巧的人才,宁可在北平为静止得到生活无告的程度,他们不肯离开。不要名,也不要钱,就是这样穷困着下去。这实在是件怪事。”如同陈冠中所写《有一百个理由不该在北京生活,为什么还在这儿?》一样,吐槽完北京的种种缺陷操蛋之后,依然赖着不走。
北平之美,美在其格局,四九城,即现在的城六区。房子都是四合院。不似如今“摊大饼”,圆环套圆环,大马路尚未有,城市尺度合适游街。叹如今几乎被硬生生的大拆大建变得面目全非了。从梁思成、林徵因到王军、华新民,呼吁声从北平传到了北京,但理想越来越远,欲望越来越炽。
张恨水说:“洋楼带花园,这是最令人羡慕的新式住房。可是在北平人看来,那太不算一回事了。北平所谓大宅门,哪家不是七八上下十个院子?哪个院子里不是花果扶疏?这且不谈,就是中产之家,除了大院一个,总还有一两个小院相配合。这些院子里,除了石榴树、金鱼缸,到了春深,家家由屋里度过寒冬搬出来。而院子里的树木,如丁香、西府海棠、藤萝架、葡萄架、垂柳、洋槐、刺槐、枣树、榆树、山桃、珍珠粤、榆叶梅,也都成人家普通的栽植物,这时,都次第地开过花了。尤其槐树,不分大街小巷,不分何种人家,到处都栽着有。在五月里,你如登景山之巅,对北平城作个鸟瞰,你就看到北平市房全参差在绿海里。这绿海就大部分是槐树造成的。”
郁达夫直言北平秋季之美:“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他的比喻倒也深得俗味:“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然后,他给北平的秋天写了“情书”:“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者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张恨水则说:“苏州城是山明水媚之乡,当春来时,你能在街上遇着柳花吗?” 他所住胡同的后方,是国子监和雍和宫,“远望那撑天的苍柏,微微点点缀着淡绿的影子,喇嘛也脱了皮袍,又把红袍外的黄腰带解除,在古老的红墙外,靠在高上十余丈的老柳树站着。看那袒臂的摩登姑娘,含笑过去。”这种矛盾的现象,北平是时时可以看到,“而我们反会觉得这是很有趣”。
林语堂总结说:“北平是豪爽的,北平是宽大的。他包容着新旧两派,但他本身并不稍为之动摇。”
北京到北平的距离,不是时空的距离,而是心理的落差。中式与西式共存的生活方式,以中式生活被摧毁而告终,而西式的生活方式中,又只仅仅学到了西方的欲望表达,而没有学到其人文精神。
那时的北平人,穿长袍或西服,戴礼帽;人力车夫,也是短装利落,干干净净。物价便宜,知识受到尊重,稿费高,谋生易。礼节尚未废除,待人接物,还是民国范儿。
如今,生活方式变迁之烈,每况愈下。人心的困顿与生活之艰,在媒体信息巨变之时,难有舒畅安宁之日。缺水、缺新鲜空气、缺房子住、缺人——永远缺人才,这便是今日北京之现实。
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只是那时常有太阳升起,而如今则被雾霾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