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调解返还吉林被错抓男子46公斤黄金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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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调解返还吉林被错抓男子46公斤黄金细节

第139期

2015年03月15日18:10我有话说(0人参与)

开篇语

  2015年3月5日,元宵节,也是商人于润龙的阴历生日。

  在这一天,49岁的他收到了一份“礼物”:3个月内将拿到被扣押13年的46公斤黄金。

  失而复得的“礼物”来之不易。

  2002年9月21日,吉林商人于润龙带着黄金共46公斤离开家,在吉林市红旗收费站被警方拘留,黄金被查扣,于润龙因无许可证经营黄金违法被逮捕。

  在法院审理期间,法律法规变化,其历经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又改判无罪,再到有罪且罚没黄金,再到无罪释放。期间,于润龙多次讨要的黄金,一直未果。(详见新浪网此前报道男子无罪46公斤黄金被卖,吉林警方拟赔384万引争议)

  这回他算是看到真正的结果了。拿到手的国家赔偿调解协议书,白纸黑字写明了“将由吉林市公安局赔付46公斤黄金”。

  3月14日,他在电话中告诉新浪网,他希望归还的时间可以再短一些。

 

“你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3月5日生日这天,于润龙拿到他的46公斤黄金赔偿决定书3月6日生日第二天,于润龙拿到他的46公斤黄金赔偿决定书

  去年11月,于润龙向吉林市公安局提交国家赔偿申请。

  今年1月4日,吉林市公安局就于润龙的国家赔偿申请作出决定,支付于润龙赔偿金384万元。该数额是当年于润龙被抓后的第五天,吉林市公安局交售银行黄金的总价款,后上缴至市财政局。

  警方当时称,此赔偿决定是依规作出的。但于润龙不服该赔偿,于1月8日向吉林省公安厅进行申请复议,要求返回被扣押的46公斤黄金。

  3月4日上午,于润龙接到吉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电话,说申请复议的结果下来了,让他第二天9点来趟公安厅取下复议决定书。

  下午4点,对方又追来一个电话,让于润龙改去吉林市公安局,对方又称,“你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于润龙知道讨要黄金的事情终于有眉目了。但他高兴不起来,一想到去市公安局,自己反倒觉得“挺害怕的”。

  2012年8月13日,头一天接到市公安局的电话的于润龙,说来局里开个会。可刚坐下就被几个特警控制。随后吉林市中级法院撤销于润龙7年前的无罪判决并发回重审。那次,于润龙在看守所住了7月多月,而且错过了春节。

  这件“触目惊心”事情,给他的心里留下了阴影。

  随后,于润龙赶紧给自己的代理律师张铁雁打电话一起前去市公安局,对方答应第二天上午会赶到。

省厅劝市局:不要再激发矛盾了

  3月5日上午9点左右,于润龙和张铁雁律师,一同来到吉林市公安局。

  在正式调解前,吉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领导问了于润龙的一句话,“是要46公斤黄金,还是返还46公斤黄金等值的现金1000多万”。这让于润龙心里有底了。他回忆当时的自己,“有一点高兴,但很快就回复冷静。”

  张铁雁律师向新浪网回忆说,当天的调解现场,吉林市公安局“没有说什么话”,主要是吉林省公安厅的领导劝说市公安局“不要再激发矛盾了。”调解一共持续了2个多小时。

  在吉林省公安厅的主持下,赔偿请求人于润龙和赔偿义务机关吉林市公安局双方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决扣押黄金一事。

  随后,于润龙以及吉林市公安局分别在调解协议书签上名字。代理律师也签上自己的名字。

  新浪网获得的这份5页的调解协议书上显示,在文书最后一页的末尾处,明确写明了“吉林市公安局在3个月内,返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46,384克黄金。”

  据于润龙透露,当天调解协议书未加盖吉林省公安厅的公章,是张铁雁律师第二天去公安厅取回来的。

  此外,他还拿到了一份由吉林省公安厅下达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撤销吉林市公安局此前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并三个月内返还于润龙46,384克黄金。

  关于调解的具体细节,当天在场参与调解工作的吉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王姓主任,向新浪网表示不便透露,但称此次结果“是在依据法律的框架下做出的。”

不再坚持要求道歉,希望时间早点到来

  在调解协议书签上名,意味着此事即将画上句号。

  当天中午,于润龙和张铁雁二人在饭馆搓了一顿。张铁雁发现于润龙“没有表现出那么高兴”,主要是因为讨要黄金的过程“太曲折了”。

  “2012年第二次抓我。”于润龙补充说,当时案件已终审无罪,而且“46公斤黄金返还案”两度被推选进最高法院案例选辑。甚至还出现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

  “是否应返还于润龙黄金”,作为案例成为全国司法考试题。该题有四个选项,正确的选项是“被查扣的黄金,应予返还”。

  如今于润龙想起来,仍觉得“太可怕了”,“这是一个权力(滥用)的问题”。

  据张铁雁透露,46公斤黄金能讨回来,与上级领导的重视有一定的关系,要求尽快处理这案子。于润龙则认为这归功于“依法治国”的践行。

于润龙与他的的代理律师张铁雁在吉林市公安局于润龙与他的的代理律师张铁雁在吉林市公安局

  不过,于润龙对何时能拿到这46公斤黄金,不是信心满满。他觉得三个月的期限有点长,希望能尽快把黄金拿到手,担心再生变数。

  值得一提的是,于润龙当初在46公斤黄金外提出的另一项国家赔偿请求,就是要求吉林市公安局赔礼道歉。现在,调解协议里没有了这项,于润龙也不打算要求对方这么做。因为他害怕对方因此不还他黄金。

  张铁雁律师则表示,赔偿的问题不大,返还期在三个月内,这可能与吉林市公安局向市财政局申请的下拨黄金有关。

  目前,于润龙在丰满市经营着自己的金银店铺,尽管生意不太好。

  他希望这46公斤黄金,可以帮家庭还上一部分债务,给辍学的孩子提供点资金能做点小买卖,给家里减轻一些压力,“希望时间可以早一点到来。”

(新浪网 王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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