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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每月只少缴20 买房退税更有用

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每月只少缴20 买房退税更有用
2018年06月21日 14:12 《财经》杂志

  原标题: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你每月只少缴20元,买房退税更有用

  有专家建议,对按揭贷款购房者、全款购房者以及不同时间段还款购房者,是否考虑是住房担保贷款的利息支出,购房者都可以享受同等的税收扣除优惠政策

  《财经》记者 降蕴彰 | 文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提出要将个税起征点将从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据此算了一笔账,在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结合现行五险一金缴费标准,个人大约每月少缴纳个税20元左右。

  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很多人的目光都会集中在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标准上,但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表示,个税改革别只盯起征点,买房退税、综合征税和专项附加扣除三大亮点更值得关注。

  这次个税改革更大的亮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二是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综合征税和专项附加扣除凸显了这次个税改革的真正意义。” 中国财科院宏观经济中心副主任王志刚如是说。

  据中国财科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许文透露,下一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等方面,将根据房贷利息、大病医疗、教育支出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纳税群体、抵扣方式和抵扣限额,涉及每一类专项附加抵扣都有很多亟待完善的细节。例如,住房按揭利息支出是否全额扣除?房贷利息扣除范围是否包括二套房在内?投机性房产利息是否可以扣除?等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张依群告诉《财经》记者,实施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将有助于缓解一二线城市百姓的生活压力,同时也增加其他消费能力。具体到住房贷款利息如何扣除,则要考虑到,目前与房价水平较高的现实相比,个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很难对住房按揭利息支出实行全额扣除。“为避免造成对按揭贷款购房者、全款购房者以及不同时间段还款购房者的不公平,可以考虑,只要是住房担保贷款的利息支出都可以享受同等的税收扣除优惠政策。”

  另外,这次税改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值得关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能力较为薄弱,超高收入的个人有较多的避税和逃税渠道,因此,个人所得税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沦为工薪族的“工薪税”。此次在税法层面增加反避税条款算是迈出了反避税的一步。

  释放减税意图

  目前3500元/月的个税起征点是2011年定下来的,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之前,外界对个税起征点上调幅度有不同说法。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和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均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万元/月,认为这样才能让更多人从中获益。

  对于这次为何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月,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财经》记者透露,相关部门曾做过核算:从经济增长来看,2017年中国GDP总量比2011年增长超过80%,照此推算,个税起征点应该是在6300元/月以上;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来看,2017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比2011年上涨了65%,照此推算,个税起征点就应该是在5800元/月以上。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是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才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月(6万元/年)。

  前述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中国有13亿人口,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有关部门确定个税起征点要通盘考虑,比如国家经济增长,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高中低收入者的不同负担情况、不同生活成本等等,最后通过非常复杂的专业测算,找出一个最大公约数,“个税起征点确定过高、过低都不合适”。

  在王志刚看来,调整个税起征点只是个税改革中的一个方面,主要照顾了大多数中等收入阶层,这部分人是个税的重要纳税群体。除此之外,草案中提到的专项附加扣除和税率结构优化调整其实也都是减税,专项附加扣除新增的教育支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这符合税收公平原则,也可以惠及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税率结构优化调整方面,无论是综合所得税率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还是将经营所得税率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些都会有效地降低相应收入区间纳税者的综合负担。

  王志刚补充表示,实际上,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次在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同时,税率的级距也做了较大调整。以北京市为例,假设某人税前月薪是1万元,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加起来是2220元,那么按照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的标准,实际缴纳个税=(10000-2220-5000)×3%=83.4元,最后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为7696.6元,而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核算下来,最后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为7457元,也就是说,比起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时,每月工资增加了239.6元。

  多位专家提示,如果只盯着起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不放,就会认为这次个税改革的减税力度偏小,但结合草案中提到的专项附加扣除、税率结构优化调整这两项减税措施,其实下一步个税改革中减税的力度还是很大的。

  税改新动向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许文认为,这等于是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这次个税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同时也确立了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

  目前,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采用分类征税方式,也即把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11类征税项目,每类所得规定不同的减除标准和税率,比如,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实际上就是个税起征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三项所得,综合起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而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综合起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6万元/年(5000元/月),实际上是个税起征点提高了1500元/月。

  据许文介绍,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或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混合税制),与综合征税相比,个税分类征收方式在征管上有其成本较低,征管效率较高的优点,但却有一个显著的缺点,就是不能完全体现税负公平,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项计征,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很容易造成收入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反而少纳税甚至逃税避税,收入来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多纳税。

  统计显示,目前全国65%的个税是来自占个税缴纳群体80%的中低收入者,而占个税缴纳群体20%的高收入者,占有银行存款总量80%的比例,高收入者缴纳的个税比例明显偏低。

  在专家看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这样的破题对个税改革尤为重要。下一步实施这一新政的难点在于,综合征税需要掌握个人收入财产的信息, 但目前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并未实现信息联网,以现有的税收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很难确保收集到的个人涉税信息真实全面。前述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财经》记者,为了解个税全面开征技术方面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组织专家团队到各地进行调研,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互联互通正在积极推进中。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表示,这次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的调整和修正,尤其是抛弃分类所得税制,建立起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混合税制,充分考虑到不同收入者的实际负担和支出,这就使得个税真正成为调节贫富差距的工具,而不是劫贫济富的工具。

  关注买房退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还明确要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许文认为,这既符合个税改革坚持“增低、扩中、调高”的基本原则,也有利于税制公平。

  专家提到,由于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所占收入水平的不断攀升,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已经成为这次个税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之一。

  《财经》记者了解到,事实上,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上海、天津等地,就实行过房贷利息抵扣政策。以上海为例,相关政策规定,凡是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市购房或者差价换购商品住宅,只要本人在上海市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是商品住宅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且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相一致,就可以享受房贷利息抵扣。对购房者采取先征后退的方式,可抵扣计征税基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采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

  当时在上海购房者享受房贷利息抵扣政策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在购房行为确立后,须向征收税务机关申请单独开具个人所得税缴款书据。据悉,当时在上海外企工作的一些高级白领,买房之后每个月可以退几千元的税。不过,上海买房退税政策在2003年5月就结束了,在此之后,上海人就享受不到这样的买房优惠了。

  天津在1998年也实行过买房退税优惠政策。与上海相比,当时在天津买房可抵税基较小,仅仅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抵个税,相关政策规定,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 本金和利息,都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这明显比不上上海的买房退税政策更宽松、更优惠。

  张依群表示,上海、天津在房改初期实施买房退税,政府阶段性鼓励商品购房的优惠政策,现在已成为历史,但从探索效果来看,都对下一步实施房贷利息抵税又借鉴作用。他建议,对按揭贷款购房者、全款购房者以及不同时间段还款购房者,可以考虑,只要是住房担保贷款的利息支出,购房者都可以享受同等的税收扣除优惠政策。

  许文表示,对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最高限额是多少?扣除范围是否包括二套房在内?投机性房产利息是否可以抵扣?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计明年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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